如皋的魏某是名孕婦,
一直按時到醫院做產檢,
快到預產期時,
有天晚上突然肚子疼感覺要生了,
於是急急忙忙往醫院趕,
準備生產,
哪知道被醫院給拒絕了,
說魏某可能感染了愛滋病病毒……
魏某的預產期是2017年8月19號,
17號那天她接到醫院的電話通知,
讓在產前做最後一次全面檢查。
於是,
魏某趕到醫院,
采了血做了各項檢查,
然後回家待產。
19號那天,
魏某腹痛感覺要生了,
於是立馬前往醫院。
隨後,
魏某前往市三院進行生產,
生下一名男孩。
之後,
她再次采血進行化驗,
發現HIV成陰性,
並沒有感染愛滋病毒,
這讓魏某很氣憤,
於是將如皋那家醫院告上法庭。
醫院在魏某即將臨產的情況下查出
魏某血液中可能攜帶HIV病毒
並未在24小時之內通知魏某
而是在事隔三日之後
魏某到醫院生產時才告知其
不能在該醫院進行生育小孩
隨後經過法院的調解,
被告醫院一次性賠償魏某各項損失 5000元。
(深度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