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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好故事:他不再絕食輕生

2016年對我來說是人生的穀底。 清明節前後不足一個月內, 先是妻子因遭遇交通事故腦出血住院, 接著母親因腦出血永遠地離開了我們。 “禍不單行”用在當時的我身上再貼切不過。

那年的4月13日, 是我永遠無法忘卻的日子, 母親走了, 我傷心至極。 隨後的幾天裡, 我心靈虛無, 空蕩, 精神無從著落, 什麼事都不想做, 還特別怕天黑, 一到晚上只要閉上眼睛, 母親的音容笑貌就會立刻浮現在眼前。

不知不覺喪假到期, 我本想再請幾天假陪陪老父親, 但父親安慰我說:“人死不能複生, 你也好幾天沒上班了, 去上班,

也許上班……”父親欲言又止, 我也沒有過多地問父親, 知道此時他比我更傷心。 告別父親後, 我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單位。

“喂, 小韓嗎?咱看守所羈押的郭某(經鑒定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有點問題, 好幾天了尋死覓活, 不吃飯, 還想自殺, 這是第三次了……”聽到這個電話後, 說心裡話, 我有點煩。 很快, 我意識到自己的駐所檢察官身份, 冷靜克制了一下之後, 及時給看守所回了電話:“你們先穩住他, 我馬上就到看守所。 ”

急匆匆趕到看守所後, 我讓管教將郭某帶到辦公室。 一坐下來, 郭某就抱怨:“我也曾是黨員, 為國家作了那麼多貢獻, 獲了那麼多榮譽, 現在被你們弄進來, 我想不通。 再一個, 我全身是病, 你們也不給我取保候審, 我真的活夠了,

不想活了……”

仔細觀察, 我發現郭某確實與之前有明顯不同, 特別瘦, 還不停咳嗽。 前幾次, 都是我給他做思想工作, 每次做工作時郭某心情都會好一點, 但過不了幾天, 又是絕食, 又是自殺。 這一次, 我該怎樣和他溝通呢?我心裡沒有把握。

思慮再三, 我決定換一種方式。 我向郭某講述了母親去世的情況, 講著講著, 眼淚就模糊了雙眼。 郭某在一旁認真地聽著, 似乎想要對我說些什麼。 就在我用手擦拭眼角的眼淚時, 郭某開口說:“韓科長, 真的對不起, 給你添麻煩了, 不知道你母親去世了, 這幾天, 我只知道你一直不在看守所。 你節哀順變, 人死不能複生……你家裡出了那麼大事, 還跑來給我做工作, 真的很感謝!”

我抹抹眼淚, 整理了一下心情,

直白地告訴郭某:“今天, 我本不想向你提起我的家事, 既然向你講了, 就想讓你回答我一個問題, 那就是活著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郭某愣了一下, “韓科長, 我不知道你現在還有這個心情。 ”很快, 他就回到主題:“以前吧, 為了所謂的前途, 一直忙於工作, 從未思考過這個問題。 現在想一想, 活著的意義就是能在外邊自由自在地和家人朋友過好每一天。 ”

“一個人不能只為面子活著, 不能只為自己活著, 那不是活著的真正意義。 至於你, 首先執法部門並沒有冤枉你, 如果有, 你可以申訴, 我們駐所檢察官會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如果沒有, 你犯了法就應該接受懲罰, 但你仍然是這個社會的公民, 仍然是你父母的孩子。 你已經對不起你的父母家人了,

給他們造成了傷害, 不能再繼續對不起他們。 何況, 你將來的刑期不會太長, 也只有幾年, 你仍然有機會盡孝。 如果你在看守所裡自殺, 可以肯定地講, 並不會挽回你的面子和所謂的尊嚴, 只會徒增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哀, 這才是給父母家人造成的最大的無法修復的不幸!這才是最大的自私!這才是最低級的錯誤!”一口氣講完這些話, 我仿佛一下子痛快了許多, 輕鬆了許多。

郭某低下頭, 好一陣默默無語。 我想, 他也許明白了我的用心。

直到服刑前, 郭某在看守所再未出現過絕食輕生的現象。 投牢前一天, 他特地申請了要找我談話, 感謝我讓他明白了活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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