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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帝國永遠的恥辱:與吐蕃帝國歷年簽訂的盟約 一次次喪權辱國

第一次盟約──河源議界

吐蕃向唐第一次提出議定兩國地界在714年(唐開元二年)﹐這時吐蕃代替贊普棄隸贊攝政的祖母沒祿氏已經故去﹐贊普親政。

唐蕃雙方雖然在定界﹑盟誓程式先後上有分歧﹐然而畢竟各派大臣到河源(可能指河源軍境內﹐今青海西寧東南)晤面。 唐方使臣帶去神龍二年的誓文﹐可知誓文內容必然涉及邊界劃定問題。 議界失敗﹐同年七月吐蕃進攻蘭州﹑渭州﹐第一次深入渭源縣(今甘肅渭源東北)﹐搶掠唐放牧的軍馬﹐引起唐玄宗的憤怒。 此後唐玄宗多次拒絕吐蕃方面提出的重立盟誓﹑雙方君主親署盟書等請求﹐以駐涼州的河西節度使﹑駐鄯州(今青海樂都)的隴右節度使﹑駐成都(今屬四川)的劍南節度使作為進攻吐蕃三方面軍隊的長官﹐幾乎動用全國鎮兵的一半在今河西走廊﹑青海東部﹑四川西北以及中亞爭戰﹐並遣將在湟水﹑黃河沿岸增設軍鎮﹐修築城堡﹐步步西進。

第二次盟約──赤嶺立碑

729 年(唐開元十七年)唐軍攻下久已淪沒于吐蕃的石堡城(一名鐵刃城﹐在今青海湟源南)﹐次年﹐雙方通使言和。 這是唐與吐蕃再次討論邊界問題﹐金城公主在中間起了促進和解的作用。 734 年(唐開元二十二年)在赤嶺(今青海湟源西日月山)各自樹立界碑﹐碑有兩方﹐分別用漢蕃文字記敘修好經過。 立碑後﹐各派使臣共往磧西(龜茲)﹑河西﹑劍南及吐蕃邊境﹐曆告邊州守將:“兩國和好﹐無相侵掠。 ”漢文碑文雲:“赤嶺之外﹐其所定邊界﹐一依舊定。 ”所謂舊定大概指的是神龍二年盟誓上所定的邊界。 赤嶺顯然是傳統的交界地點﹐674年(唐高宗上元元年)婁師德出使吐蕃﹐吐蕃東面軍隊統帥贊婆即自赤嶺持牛酒迎勞。

但這次約定很快地被破壞了﹐在唐河西的涼州﹑隴右的鄯州﹑劍南的茂州(今四川茂汶)﹐雙方爭奪要塞﹐互相侵擾。 在西域方面﹐天寶六載(747)唐將軍高仙芝以極艱苦的高原長途行軍﹐越播密川(今帕米爾高原南阿姆河支流噴赤河上游)攻破吐蕃屬國小勃律(今喀什米爾吉爾吉特雅辛河流域)﹐此後﹐又破突騎施﹑羯師(今巴基斯坦北部之奇特拉爾)等吐蕃與國﹐保障了安西四鎮和西域屬國的安全﹔同時﹐另一將軍哥舒翰在749年(唐天寶八載)再次攻下石堡城﹐收河西九曲﹐但唐對吐蕃的與國南詔用兵失敗﹐失去了姚州﹑嶲州(今四川西昌)。 南詔叛唐獨立並依附吐蕃﹐使吐蕃無南顧之懮﹐得以專力于北方的開拓。

755年(唐天寶十四載)﹐安祿山叛唐﹐唐在西北駐軍東撤禦敵﹐吐蕃乘虛大舉東進﹐唐隴右諸州縣相繼被佔領﹐763年(唐廣德元年)還一度攻佔唐首都長安十天。

756~762年間(唐至德元載到寶應元年)﹐肅州刺史劉臣壁寫給吐蕃大臣的信說“且吐蕃東有青海之隅﹐西接黃河之險﹐南有鐵嶺之固﹐北有雪山之牢”﹐則依然持唐人觀念﹐認為黃河﹑雪山(祁連山)應為漢蕃邊界﹐但此時已被吐蕃鐵騎衝破了。 761年(唐肅宗上元二年)﹐在劍南任彭州刺史的高適上疏說:“茂州而西﹐經羌中至平戎數城﹐界於吐蕃也。 ”平戎城在維州(今四川理縣東北)西﹐與松州西岷江江源處的甘松嶺同為唐蕃邊境上的要害地點。 松州這時已陷於吐蕃﹐維州在十餘年後再陷於吐蕃之手。

吐蕃佔領隴右後﹐唐的西境﹐“盡于潘原(今甘肅平涼東四十裡)”。

潘原在涇州(今甘肅涇川北)與原州(今寧夏固原)交界處。 原州已為吐蕃佔領﹐吐蕃戍摧沙堡(固原西南六盤山上)。 中間可能隔著緩衝地帶。 蔚如水(今寧夏清水河)自南向北縱貫原州﹐這一流域霜期長﹐農業不發達﹐然而宜於畜牧﹐所以吐蕃騎兵久屯於此。

由於隴右居民大量東徙﹐吐蕃新佔領的地區地廣人稀﹐軍需供給困難﹐所以吐蕃的遊弋軍隊繞過唐重兵防守的涇州﹐北上攻靈州﹑鹽州﹑慶州﹐直至勝州﹐掠取秋稼﹔另外又偕南詔攻茂州﹑黎州﹑雅州。 吐蕃不僅東取隴右和劍南西山﹐攻關內﹐又西略河西﹑西域。 764年陷涼州﹐766年陷甘州﹐776年取瓜州﹐781年陷沙州壽昌縣﹐至787年沙州投降﹐全有河西。 790年﹐又攻佔北庭﹐一兩年後又佔有安西(龜茲)。但很快又相繼為回鶻所占。

第三次盟約──清水會盟

780年唐德宗繼位﹐雙方覓求緩和﹐於 783年(唐建中四年)春在清水(今甘肅清水西北)會盟。漢文盟文中詳細規定邊界﹐稱:“今國家所守界﹐涇州西至彈箏峽(今甘肅平涼西北涇水上游)西口﹐隴州西至清水縣﹐鳳州西至同穀縣﹐暨劍南西山大渡河東﹐為漢界。蕃國守鎮在蘭﹑渭﹑原﹑會(今甘肅靖遠)﹐西至臨洮﹐東至成州﹐抵劍南西界磨些諸蠻﹐大渡水西南﹐為蕃界。其兵馬鎮守之處﹐州縣見有居人﹐彼此兩邊見屬漢(蕃)諸蠻﹐以今所分見住處﹐依前為定。其黃河以北﹐從故新泉軍(今甘肅景泰東北﹐黃河北岸)﹐直北至大磧﹐直南至賀蘭山駱駝嶺為界﹐中間悉為閒田。盟文有所不載者﹐蕃有兵馬處蕃守﹐漢有兵馬處漢守﹐並依見守﹐不得侵越。其先未有兵馬處﹐不得新置﹐並築城堡耕種。”這是第三次議定的邊界。依盟文﹐大體上黃河以南﹐自北往南一線﹐從今六盤山中段開始到隴山南端(中間穿過涇水源頭﹑渭水中游)﹐然後穿西漢水﹑白龍江﹐循岷江上游西到大渡河﹐再循河南下﹐在此線以東歸唐管轄﹐以西歸吐蕃管轄。這樣吐蕃切斷了長安通向河西涼州及劍南松州的三條要道?包括大夏河﹑洮河﹑渭水上游﹑西漢水上游的一大片農業地區﹐唐則被迫承認這一既成事實。黃河以北﹐則應吐蕃贊普的要求﹐北從大漠﹑南至賀蘭山﹐依自然地形劃為邊界線。閒田或稱“空閒”﹐是雙方議定脫離接觸的地帶。“中間悉為閒田”﹐可以解釋為整個這條線包含了雙方隔絕的空地﹐也可以理解為黃河以北或黃河以南(吐蕃佔領的原州﹑會州與唐靈州﹑鹽州﹑慶州之間)存在一段空隙。敦煌古藏文歷史文書稱頌乞黎蘇籠獵贊在位時“國威遠播﹐隴山以東﹐均入於掌握”﹐指的是吐蕃軍隊攻入隴山以東唐關內道諸州的情況。

清水會盟這一年的冬天﹐唐內部發生涇原兵變(見朱泚﹐吐蕃逾界助唐﹐界碑撲倒﹐又乘機攻陷鹽州﹑夏州﹐故清水會盟所締造的和平很快被破壞了。但其間雙方仍然互派使節商談盟會定界問題﹐吐蕃還要求唐割讓安西﹑北庭。787年(唐貞元三年)唐蕃繼盟於平涼﹐發生了吐蕃劫盟事件。此後﹐吐蕃軍隊多次逼近唐京畿﹐每值秋冬﹐輒劫取收穫﹐還將唐治下居民擄走以補充其兵源或農牧業勞動力的不足﹐唐軍輪番“防秋”﹐疲於奔命。吐蕃主力仍然長駐原州﹑會州。史記吐蕃往往將擄獲的人口牲畜帶走﹐逾彈箏峽或清水境的安化峽西去﹐可知彈箏峽﹑清水仍然在吐蕃長期控制的地帶的東界上。

第四次盟約──長慶會盟

9世紀初﹐吐蕃國力日趨衰弱﹐國內主和派僧俗官員的意見左右了對唐的政策﹔唐在採用聯合回鶻﹑南詔﹑大食﹐孤立吐蕃的戰略上又取得極大的成功﹐因此吐蕃迫切要求重新議界講和。從810年(唐元和五年)白居易起草的與吐蕃宰相兩份敕語看﹐唐廷在議和中堅持要求歸還安樂﹑秦﹑原三州。在821~822年 (唐長慶元年至二年)雙方舉行了歷史上有名的長慶會盟﹐儀式分別在長安﹑邏些(今西藏拉薩)舉行。漢文盟文雲:“中夏見管﹐維唐是君﹔西裔一方﹐大蕃為主。”而吐蕃贊普方面先寄給的盟文雲:“蕃漢兩邦﹐各守見管本界﹐彼此不得征﹐不得討﹐不得相為寇仇﹐不得侵謀境土。若有所疑﹐或要捉生問事﹐便給衣糧放還。”又在邏些樹碑﹐其西面碑文漢文雲:“今蕃漢二國所守見管……”﹑“彼此驛騎﹐……蕃漢並于將軍谷交馬﹐其綏戎柵以東﹐大唐祗應﹔清水縣以西﹐大蕃供應”。

近人推測將軍谷大抵在清水縣東去隴山的道路上﹐而綏戎柵又在將軍谷以東。這樣﹐綏戎柵與清水縣城間應是一段緩衝地帶﹐位於此地之中心應是將軍谷﹐即雙方使人依循舊路往來﹐中間交換驛馬的地點。所以長慶會盟所議定的仍然是前此清水會盟已定的邊界。827年(唐大和元年)唐於隴州之汧陽(今陝西千陽西北)西北築臨汧城。《舊唐書》雲:“鳳翔西北界接涇原﹐無山谷之險﹐吐蕃由是徑往入寇”。由此可知﹐吐蕃軍隊猶屯駐六盤山以東之原州﹐牧馬蔚茹川﹐時或東來﹐但大規模的軍事行動總算停息了。

790年﹐又攻佔北庭﹐一兩年後又佔有安西(龜茲)。但很快又相繼為回鶻所占。

第三次盟約──清水會盟

780年唐德宗繼位﹐雙方覓求緩和﹐於 783年(唐建中四年)春在清水(今甘肅清水西北)會盟。漢文盟文中詳細規定邊界﹐稱:“今國家所守界﹐涇州西至彈箏峽(今甘肅平涼西北涇水上游)西口﹐隴州西至清水縣﹐鳳州西至同穀縣﹐暨劍南西山大渡河東﹐為漢界。蕃國守鎮在蘭﹑渭﹑原﹑會(今甘肅靖遠)﹐西至臨洮﹐東至成州﹐抵劍南西界磨些諸蠻﹐大渡水西南﹐為蕃界。其兵馬鎮守之處﹐州縣見有居人﹐彼此兩邊見屬漢(蕃)諸蠻﹐以今所分見住處﹐依前為定。其黃河以北﹐從故新泉軍(今甘肅景泰東北﹐黃河北岸)﹐直北至大磧﹐直南至賀蘭山駱駝嶺為界﹐中間悉為閒田。盟文有所不載者﹐蕃有兵馬處蕃守﹐漢有兵馬處漢守﹐並依見守﹐不得侵越。其先未有兵馬處﹐不得新置﹐並築城堡耕種。”這是第三次議定的邊界。依盟文﹐大體上黃河以南﹐自北往南一線﹐從今六盤山中段開始到隴山南端(中間穿過涇水源頭﹑渭水中游)﹐然後穿西漢水﹑白龍江﹐循岷江上游西到大渡河﹐再循河南下﹐在此線以東歸唐管轄﹐以西歸吐蕃管轄。這樣吐蕃切斷了長安通向河西涼州及劍南松州的三條要道?包括大夏河﹑洮河﹑渭水上游﹑西漢水上游的一大片農業地區﹐唐則被迫承認這一既成事實。黃河以北﹐則應吐蕃贊普的要求﹐北從大漠﹑南至賀蘭山﹐依自然地形劃為邊界線。閒田或稱“空閒”﹐是雙方議定脫離接觸的地帶。“中間悉為閒田”﹐可以解釋為整個這條線包含了雙方隔絕的空地﹐也可以理解為黃河以北或黃河以南(吐蕃佔領的原州﹑會州與唐靈州﹑鹽州﹑慶州之間)存在一段空隙。敦煌古藏文歷史文書稱頌乞黎蘇籠獵贊在位時“國威遠播﹐隴山以東﹐均入於掌握”﹐指的是吐蕃軍隊攻入隴山以東唐關內道諸州的情況。

清水會盟這一年的冬天﹐唐內部發生涇原兵變(見朱泚﹐吐蕃逾界助唐﹐界碑撲倒﹐又乘機攻陷鹽州﹑夏州﹐故清水會盟所締造的和平很快被破壞了。但其間雙方仍然互派使節商談盟會定界問題﹐吐蕃還要求唐割讓安西﹑北庭。787年(唐貞元三年)唐蕃繼盟於平涼﹐發生了吐蕃劫盟事件。此後﹐吐蕃軍隊多次逼近唐京畿﹐每值秋冬﹐輒劫取收穫﹐還將唐治下居民擄走以補充其兵源或農牧業勞動力的不足﹐唐軍輪番“防秋”﹐疲於奔命。吐蕃主力仍然長駐原州﹑會州。史記吐蕃往往將擄獲的人口牲畜帶走﹐逾彈箏峽或清水境的安化峽西去﹐可知彈箏峽﹑清水仍然在吐蕃長期控制的地帶的東界上。

第四次盟約──長慶會盟

9世紀初﹐吐蕃國力日趨衰弱﹐國內主和派僧俗官員的意見左右了對唐的政策﹔唐在採用聯合回鶻﹑南詔﹑大食﹐孤立吐蕃的戰略上又取得極大的成功﹐因此吐蕃迫切要求重新議界講和。從810年(唐元和五年)白居易起草的與吐蕃宰相兩份敕語看﹐唐廷在議和中堅持要求歸還安樂﹑秦﹑原三州。在821~822年 (唐長慶元年至二年)雙方舉行了歷史上有名的長慶會盟﹐儀式分別在長安﹑邏些(今西藏拉薩)舉行。漢文盟文雲:“中夏見管﹐維唐是君﹔西裔一方﹐大蕃為主。”而吐蕃贊普方面先寄給的盟文雲:“蕃漢兩邦﹐各守見管本界﹐彼此不得征﹐不得討﹐不得相為寇仇﹐不得侵謀境土。若有所疑﹐或要捉生問事﹐便給衣糧放還。”又在邏些樹碑﹐其西面碑文漢文雲:“今蕃漢二國所守見管……”﹑“彼此驛騎﹐……蕃漢並于將軍谷交馬﹐其綏戎柵以東﹐大唐祗應﹔清水縣以西﹐大蕃供應”。

近人推測將軍谷大抵在清水縣東去隴山的道路上﹐而綏戎柵又在將軍谷以東。這樣﹐綏戎柵與清水縣城間應是一段緩衝地帶﹐位於此地之中心應是將軍谷﹐即雙方使人依循舊路往來﹐中間交換驛馬的地點。所以長慶會盟所議定的仍然是前此清水會盟已定的邊界。827年(唐大和元年)唐於隴州之汧陽(今陝西千陽西北)西北築臨汧城。《舊唐書》雲:“鳳翔西北界接涇原﹐無山谷之險﹐吐蕃由是徑往入寇”。由此可知﹐吐蕃軍隊猶屯駐六盤山以東之原州﹐牧馬蔚茹川﹐時或東來﹐但大規模的軍事行動總算停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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