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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1.嘉魚縣官橋鎮朱砂村違規改變扶貧項目資金用途問題。 2014年1月, 官橋鎮朱砂村村委會在未報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 僅通過召開村委會會議決定縮減任家橋荒山開發專案附屬工程晴雨路的長度, 並將該扶貧專案專用資金中的部分資金挪作他用, 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湯兆棟負領導責任。 2016年6月7日, 湯兆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通城縣沙堆鎮港背村違規發包工程問題。 2016年, 沙堆鎮港背村村委會在未進行公開招投標的情況下, 將扶貧開發“整村推進”路燈美化亮化專案直接發包給他人,

時任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柳均錄負直接責任。 2017年11月20日, 柳均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通山縣九宮山鎮寨頭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文書成敏違規冒領低保金問題。 2016年2月至8月, 成敏未及時向鎮民政辦報告其共同生活成員王某某死亡情況, 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違規領取低保金。 2017年11月9日, 成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咸甯市咸安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幹部王勇剛違規為女兒申領國家助學金問題。 2016年12月, 王勇剛作為財政供養人員, 故意隱瞞身份, 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為其女兒申領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2017年12月18日, 王勇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赤壁市車埠鎮官田村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裕長違規撥付扶貧項目資金問題。

2015年, 劉裕長私自安排村會計修改合同和資料日期, 填報虛假資料及驗收報帳單, 將未完工的本村優質茶葉基地及其基礎設施工程專項資金撥付給專案負責人劉某某。 劉裕長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 2018年2月1日, 劉裕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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