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陽新縣三溪鎮田西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何仁義等人套取易地扶貧土地補償款等問題。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 田西村“兩委”班子以村幹部及家屬名義套取易地扶貧搬遷土地補償款, 設立賬外賬用於支付該村辦公桌椅、防盜窗和綠化等費用。 田西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何仁義, 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樂濤, 村委委員、報帳員樂庸寶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同時, 何仁義、樂濤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17年12月, 何仁義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樂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樂庸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陽新縣龍港鎮車橋村村委會主任鄭哲劍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風不實、把關不嚴等問題。 2014年至2016年, 時任龍港鎮車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鄭哲劍, 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鄭民主將8戶不符合條件的物件違規申報為危房改造戶, 該鎮時任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肖本榮審核把關不嚴。 2014年和2015年, 車橋村實施移民後扶專案, 該村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 指定村委會副主任鄭家和承包修建工程。 同時, 鄭哲劍、鄭民主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18年2月, 鄭哲劍、鄭民主、肖本榮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鄭家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黃石市下陸區生態新區江洋社區低保專幹江國送在低保工作中作風不實、把關不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