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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崇勇被提起公訴:躲過了白恩培 卻沒躲過周本順

最高檢16日消息,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楊崇勇涉嫌受賄一案, 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 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近日,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楊崇勇利用其擔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的職務上的便利, 為他人謀取利益, 或者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 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 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955年出生的楊崇勇是雲南昆明人, 他此前的工作經歷集中在雲南和河北兩地:1984年7月, 楊崇勇進入昆明市宜良縣蓬萊區委工作, 此後23年深耕雲南政壇;2007年12月, 楊崇勇從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的任上調任河北, 歷任河北省委常委, 副省長, 河北行政學院院長,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7年4月11日, 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 楊崇勇涉嫌嚴重違紀, 接受組織審查。 此時, 距離楊崇勇調任河北工作, 已將近10年。

值得一提的是, 在楊崇勇工作的雲南和河北兩地, 他與兩位落馬大老虎白恩培、周本順均有交集, 不過檢察機關只起訴他在河北工作時收受賄賂, 沒有提到他在雲南時的情況。 可見, 楊崇勇躲過了白恩培,

卻沒有躲過周本順。

周本順曾任河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周2015年落馬後, 楊崇勇擔任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

不過, 繼任者楊崇勇並沒有吸取“前車之鑒”, 反而成了“前腐後繼”的典型。 經查, 楊崇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 辦理假身份證件, 並以此私自出境, 長期向組織隱瞞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 收受禮金, 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住房。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涉嫌受賄犯罪。

中紀委對他的通報十分嚴厲, 甚至包含“忘記入黨初心”“私欲極度膨脹”等措辭。 同時, 楊被指損害黨的事業、污染河北省的政治生態, 應予嚴肅處理。

(長安街知事微信公號 新華社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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