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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盜船案(民間故事)

正德至嘉靖年間, 直隸蘇州府太倉州崇明縣裡, 住著黃棣夫婦, 其家境貧寒, 又遇災荒, 無法, 便流落到崇明縣的一個村裡住下, 這是正德九年的事。 黃棣在各處幫工, 幹點雜活, 一有, 便去開荒, 已開了四畝荒地。 他的鄰人顧文秀看到他已開荒成田, 就和他爭開荒田, 因此兩人結下了仇怨。

荒年多。 正德十六年七月, 生活本來就不富裕的黃棣, 又遇災荒, 家裡已多日無米下鍋了, 黃瑞和黃大壽就來找他想法度日, 三人就一起去偷了一家富戶曹福家的一隻舊船, 賣了錢, 三個人分用了。

嘉靖元年六月初六, 顧文秀和施福、黃二郎三人各持刀槍器械,

到太倉州的一家姓浦的人家去, 搶得衣物、銀錢和首飾等東西, 幾個人分了。 顧文秀怕被人查破此事, 就想嫁禍於人, 他想到了和黃棣爭開荒田的舊仇, 就有了主意。 顧文秀馬上去州衙門自首, 說這次去浦家打劫, 主謀是黃棣, 是黃棣把他叫到黃家, 又讓他去找來施福和黃二郎, 是黃棣出主意去浦家打劫, 搶得財物後, 由黃棣作主分贓, 分給他的是花被、布襖、布衫等東西, 帶後, 怕被祖父發現, 就把分得的贓物全部送還給了黃棣。 顧文秀還拿出偽造的黃棣給他的收條, 作為憑證交給了官衙。 審訊黃棣時, 黃棣如實供認了偷船賣錢分用的事, 否認了顧文秀的陷害供詞, 但官府卻相信顧文秀而不信他,
就擬判了黃棣、施福、黃二郎斬罪, 顧文秀自首免罪, 黃瑞、黃大壽在逃, 捕獲後另審, 結案, 上報上級司法機關複審。

顧文秀被放回家後, 慶倖自己嫁禍成功, 一人獨自慶賀, 想到黃棣被判死刑, 臉上閃現出一絲得意, 他已報了爭地之仇, 又救了自己。 一想到爭地, 他想一不作, 二不休, 趁此良機, 把地全都奪過來。 黃棣的施氏多次央求顧文秀, 留給她一些田地讓她活下去, 顧文秀卻始終不答應, 硬是奪走黃棣開出的全部荒地。 顧文秀也沒能得意多久, 他總是心神不定, 一場暴病死去了。 也許, 這是老天對他的懲罰吧。

被關在死囚牢裡的黃棣, 心裡一直不服。 妻子探監時, 看到受的折磨, 心痛萬分, 也決心替丈夫申冤。 嘉靖九年六月,

朝廷派胡禦史來巡查案件, 施氏就攔路申冤。

胡禦史複審此案時, 正好刑部也派人下來複查在押案犯, 共同審明瞭此案的真相:黃棣只有偷船賣錢分用罪。 改判黃棣杖一百, 流三千里, 又遇大赦, 減罪為杖九十, 徒二年半, 初犯, 刺右臂, 免杖發往姑蘇驛站服役。 這起荒年偷船案, 經過九年, 總算如實結案了。 官府還要上報朝廷, 作最終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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