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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通報20起涉旅典型案件 4名藥托被判刑

昆明資訊港訊 記者江楓4月16日召開的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新聞發佈會, 還通報了近期查處的20起涉旅典型案件。

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余繁介紹, 去年11月15日後, 全省又查處了535起涉旅案件, 選取通報的20起案件, 都比較典型。

1.聶元振、鄭忠全、鄧啟貴、郭淑琴等人詐騙案

接到報警後, 西雙版納州旅遊員警支隊迅速立案調查, 經依法審訊查明, 該藥托詐騙團夥分工明確, 在實施詐騙前, 先由“中間人”聶元振聯繫, 掌握遊客基本資訊, 確認遊客到達時間後,

駕駛車輛帶領“藥托”前往作案現場, 以每克40至50元的價格向遊客售賣藥物。

遊客上當受騙後, “藥店老闆”鄭忠全用聶元振提供的銀行POS機刷卡收取費用, 聶元振統一按照分工, 將贓款轉帳給成員分贓。

2016年12月2日, 聶元振、鄭忠全、鄧啟貴、郭淑琴, 因涉嫌詐騙罪被景洪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1月10日, 4人經景洪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同年9月10日, 景洪市人民法院對聶元振、鄭忠全、鄧啟貴、郭淑琴做出判決, 分別判處4人有期徒刑1年, 緩刑2年, 並處罰金8000元。

2.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及導遊李雲強迫交易案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3月29日, 對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對李雲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西雙版納州公安機關成立的“12.21”涉旅專案工作組查明: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 昆明雲迪旅行社組織“綠色雲景”旅遊項目, 來自河南、上海、山東等省市的30名遊客, 在西雙版納期間除參加旅遊行程安排的項目外, 被迫參加自費項目1個和在4個購物店消費。

李雲主要採取遊客不參加自費項目就拖延發放房卡、不安排晚餐、驅趕遊客下車等方式, 變相強迫遊客交易消費。 2017年12月22日, 李雲因涉嫌強迫交易罪, 被景洪市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月18日, 李雲被執行逮捕, 3月15日, 案件偵查終結, 移交景洪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3.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向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負責人白開勇行賄案

旅遊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 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涉嫌向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工作人員行賄。

經查, 該行為屬實, 去年4月12日, 昆明市工商局給予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9.7264萬元、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4月20日, 給予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3.5654萬元、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昆明市公安局查明, 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向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負責人白開勇行賄人民幣50萬元, 由旅行社招徠低價旅遊團, 組織遊客在旅遊過程中到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下屬購物店購物, 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嚴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

2018年2月4日、7日、9日, 昆明市公安機關分別對雲南天合國際旅行社負責人白開勇、出納王瑜, 昆明僰銀商貿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林洪標、經理陳勝幫4名犯罪嫌疑人,

依法刑事拘留, 對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今年3月15日, 白開勇、林洪標、陳勝幫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罪, 被依法逮捕。

4、麗江同春商貿有限公司向麗江滇西北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股東、麗江博悅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和剛華行賄案

2018年3月, 麗江市公安局在開展案件偵查中發現, 麗江同春商貿有限公司法人、總經理肖建龍, 涉嫌向麗江滇西北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股東、麗江博悅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和剛華商業賄賂。

經查, 肖建龍在經營麗江同春商貿有限公司位於麗江金塔景區的同春珍寶館購物店過程中, 為了獲取客源和利潤, 違反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

同麗江滇西北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股東、麗江博悅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和剛華約定, 先行以借款方式向和剛華預支資金100萬元, 由和剛華組織3000人次的旅遊團, 到同春珍寶館購物消費。

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之間, 肖建龍通過其本人及同春珍寶館員工白瑩、趙孟雪等人的銀行卡, 向和剛華的私人銀行卡轉帳共計人民幣96.3478萬元, 由和剛華利用職務之便, 組織旅行團到肖建龍經營的同春珍寶館購物消費, 後因實際進店人數只有約1800人, 未達到雙方約定的人數, 經2人對賬協商, 和剛華又通過銀行轉帳退還肖建龍30萬元, 並向肖建龍寫了一張10萬元的欠條, 餘款56.3478萬元, 作為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間, 和剛華所帶旅遊團進金塔景區同春珍寶館進店購物人數的人頭費。

肖建龍、和剛華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於3月29日被麗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4月12日,肖建龍、和剛華分別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罪,被依法逮捕。

5.西雙版納曼飛龍白塔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

2017年11月16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西雙版納曼飛龍白塔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

西雙版納曼飛龍白塔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1月8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做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6.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商業賄賂案

2017年8月4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配送中心自當年7月1日起,通過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的方式,銷售店內銀飾品,至案發時,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共計320.125萬元。

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1月9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中心做出沒收違法所得2.11萬元、罰款20萬元,合計22.11萬元的行政處罰。

7.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商業賄賂案

2017年9月15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店於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通過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的方式,銷售銀飾品,至案發時,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回扣共計30.345萬元。

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3月14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做出沒收違法所得0.56萬元、罰款10萬元,合計10.56萬元的行政處罰。

8.麗江藏地旅行社及導遊和宣脅迫遊客購物案

經查,麗江藏地旅行社及和宣在接待過程中存在欺騙、脅迫旅遊者購物的行為屬實。麗江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4月3日,對麗江藏地旅行社做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和宣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2018年4月10日,麗江市公安局旅遊員警支隊對和宣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9.昆明雲嘉國際旅行社及導遊楊柳清脅迫旅遊者購物案

昆明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2月25日,對昆明雲嘉國際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楊柳清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10.麗江凱撒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

2017年10月3日,大理州旅遊市場整治工作組在大理古城進行檢查時發現,導遊田雲海存在指定購物場所,帶旅遊團隊進店購物的行為。

經查,田雲海於當日受麗江凱撒旅行社委派,接待遊客尹某等31大2小的團隊,在當天大理段行程中,將遊客帶到大理古城內的攬翠閣玉器店購物。

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1月16日,對麗江凱撒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田雲海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1.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

2017年10月4日,大理州旅遊市場整治工作組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導遊鄧乾剛存在帶旅遊團隊進店購物的行為。

經查,鄧乾剛當日受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委派,接待遊客何某等一行16人,他將遊客帶到大理古城內的南詔玉器店門口講解,並讓遊客進店購物。

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1月27日,對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鄧乾剛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2. 昆明聰煥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

經查,昆明聰煥旅行社在接待遊客彭某、杜某於行程最後一天的接送站過程中,安排工作人員帶遊客前往昆明市盤龍區玉韻珠寶經營部購物。

昆明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3月23日,對昆明聰煥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13.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委派暫扣導遊證導遊葉長春帶團購物案

2017年12月3日,騰沖市旅遊執法大隊在處理遊客投訴過程中,發現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委派導遊葉長春,帶領團隊遊客到騰沖綺羅商貿城購物店購物,騰沖市旅遊發展局當日對導遊葉長春做出暫扣導遊證處理,暫扣期為2017年12月3日至2018年1月3日。

2017年12月27日,騰沖市旅遊執法大隊在處理上級轉辦投訴時,發現葉長春帶領團隊遊客進入騰沖翡翠公盤購物店購物。

騰沖市旅遊發展局依法於2018年1月6日,對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做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保山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1月15日對葉長春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14.雲南美錦旅行社接待不足額支付旅遊服務費用案

2017年12月12日,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在處理遊客邱某一行的投訴過程中,發現雲南美錦旅行社操作的“雲舞經典昆大麗雙飛6日遊”的線路產品成本為953元/人,該社收取組團社濟南西南假期旅行社服務費用550元/人,雲南美錦旅行社在接待該團隊中存在接待不足額支付旅遊服務費用的行為屬實。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4月11日,對雲南美錦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15.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案

2017年10月12日,李某一行2人通過馬蜂窩網站報團到西雙版納旅遊,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接待李某等人在版納旅遊期間,存在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違法行為。

西雙版納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2月29日,對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員趙景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6.被吊證導遊楊濠瑞仍從事導遊服務案

2017年12月20日,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騰沖市南亞翡翠購物店週邊檢查時,發現導遊楊濠瑞(曾用名楊品梅)持異常的電子導遊證,為32名遊客提供導遊服務。

經查,楊濠瑞於2017年10月30日被西雙版納州旅發委罰款並做出吊銷導遊證處理,並告知其不得再以導遊身份帶團,楊濠瑞在知曉的情況下仍然從事導遊服務。根據其違法事實,騰沖市公安機關對楊濠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決定。

17. 趙斌無證從事導遊活動案

2018年2月8日,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在九鄉景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發現違法嫌疑人趙斌為獲取非法收入,在未取得導遊證的情況下,冒充導遊從西雙版納帶領旅行團隊至宜良縣九鄉風景區旅遊。

根據其違法事實,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對趙斌做出行政拘留6日的決定。

18.西雙版納告莊莫妮卡酒吧酒托詐騙案

2018年2月2日,景洪市公安局在告莊莫妮卡酒吧內,成功搗毀一個以網上交友為名,騙取男網友到酒吧高額消費的酒托詐騙犯罪團夥,抓獲楊興華、唐紅春、羅心憶、肖春芳、焦豔、付波、閆亮7名違法嫌疑人。

經審查,7人交代,他們在網上主動添加男網友,取得信任後,便把男網友約出來見面,由充當酒托的女孩引導男網友到酒吧消費,低價商品以高價售出,從中牟利。

景洪市公安局依法給予楊興華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給予唐紅春、羅心憶、肖春芳、焦豔、付波、閆亮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19.普國華帶領遊客偷逃門票案

2018年3月1日,違法嫌疑人普國華為獲取非法利益,以800元人民幣的價格,帶領10名遊客從石林風景區週邊偷逃門票進入景區,被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和石林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

根據其違法事實,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對普國華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決定。

20.李景春偷盜遊客車內財物案

2018年2月16日至17日,西雙版納州景洪城區連續發生三起砸車窗盜竊財物案件,被害人均為到西雙版納的遊客。

案件發生後,專案組於2月19日淩晨1時許,在景洪市一出租房內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景春,當場查獲其作案時使用的摩托車、手套、彈弓、鋼珠等物品,現場收繳贓款7000餘元,以及被盜的名牌包3個、翡翠2件、手機1部、外幣若干。

經審訊,李景春對其在景洪城區實施砸車窗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景洪市公安局當日依法對他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肖建龍、和剛華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於3月29日被麗江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4月12日,肖建龍、和剛華分別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罪,被依法逮捕。

5.西雙版納曼飛龍白塔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商業賄賂案

2017年11月16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西雙版納曼飛龍白塔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

西雙版納曼飛龍白塔旅遊開發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1月8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做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6.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商業賄賂案

2017年8月4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配送中心自當年7月1日起,通過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的方式,銷售店內銀飾品,至案發時,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共計320.125萬元。

景洪嘎灑曼巒典銀飾配送中心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1月9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中心做出沒收違法所得2.11萬元、罰款20萬元,合計22.11萬元的行政處罰。

7.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商業賄賂案

2017年9月15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涉嫌商業賄賂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店於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通過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現金回扣的方式,銷售銀飾品,至案發時,給予司機、導遊或其他帶客人進店購物的人回扣共計30.345萬元。

景洪猛罕曼景傣家銀飾品店的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屬採用財物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商品的行為。2018年3月14日,景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做出沒收違法所得0.56萬元、罰款10萬元,合計10.56萬元的行政處罰。

8.麗江藏地旅行社及導遊和宣脅迫遊客購物案

經查,麗江藏地旅行社及和宣在接待過程中存在欺騙、脅迫旅遊者購物的行為屬實。麗江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4月3日,對麗江藏地旅行社做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和宣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2018年4月10日,麗江市公安局旅遊員警支隊對和宣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決定。

9.昆明雲嘉國際旅行社及導遊楊柳清脅迫旅遊者購物案

昆明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2月25日,對昆明雲嘉國際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楊柳清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10.麗江凱撒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

2017年10月3日,大理州旅遊市場整治工作組在大理古城進行檢查時發現,導遊田雲海存在指定購物場所,帶旅遊團隊進店購物的行為。

經查,田雲海於當日受麗江凱撒旅行社委派,接待遊客尹某等31大2小的團隊,在當天大理段行程中,將遊客帶到大理古城內的攬翠閣玉器店購物。

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1月16日,對麗江凱撒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田雲海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1.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

2017年10月4日,大理州旅遊市場整治工作組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導遊鄧乾剛存在帶旅遊團隊進店購物的行為。

經查,鄧乾剛當日受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委派,接待遊客何某等一行16人,他將遊客帶到大理古城內的南詔玉器店門口講解,並讓遊客進店購物。

大理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1月27日,對昆明康輝永順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鄧乾剛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2. 昆明聰煥旅行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

經查,昆明聰煥旅行社在接待遊客彭某、杜某於行程最後一天的接送站過程中,安排工作人員帶遊客前往昆明市盤龍區玉韻珠寶經營部購物。

昆明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3月23日,對昆明聰煥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13.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委派暫扣導遊證導遊葉長春帶團購物案

2017年12月3日,騰沖市旅遊執法大隊在處理遊客投訴過程中,發現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委派導遊葉長春,帶領團隊遊客到騰沖綺羅商貿城購物店購物,騰沖市旅遊發展局當日對導遊葉長春做出暫扣導遊證處理,暫扣期為2017年12月3日至2018年1月3日。

2017年12月27日,騰沖市旅遊執法大隊在處理上級轉辦投訴時,發現葉長春帶領團隊遊客進入騰沖翡翠公盤購物店購物。

騰沖市旅遊發展局依法於2018年1月6日,對騰沖杜鵑王旅行社做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保山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1月15日對葉長春做出吊銷導遊證的行政處罰。

14.雲南美錦旅行社接待不足額支付旅遊服務費用案

2017年12月12日,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在處理遊客邱某一行的投訴過程中,發現雲南美錦旅行社操作的“雲舞經典昆大麗雙飛6日遊”的線路產品成本為953元/人,該社收取組團社濟南西南假期旅行社服務費用550元/人,雲南美錦旅行社在接待該團隊中存在接待不足額支付旅遊服務費用的行為屬實。

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8年4月11日,對雲南美錦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15.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案

2017年10月12日,李某一行2人通過馬蜂窩網站報團到西雙版納旅遊,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接待李某等人在版納旅遊期間,存在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違法行為。

西雙版納州旅遊發展委員會於2017年12月29日,對昆明中亞國際旅行社做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員趙景做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6.被吊證導遊楊濠瑞仍從事導遊服務案

2017年12月20日,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騰沖市南亞翡翠購物店週邊檢查時,發現導遊楊濠瑞(曾用名楊品梅)持異常的電子導遊證,為32名遊客提供導遊服務。

經查,楊濠瑞於2017年10月30日被西雙版納州旅發委罰款並做出吊銷導遊證處理,並告知其不得再以導遊身份帶團,楊濠瑞在知曉的情況下仍然從事導遊服務。根據其違法事實,騰沖市公安機關對楊濠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決定。

17. 趙斌無證從事導遊活動案

2018年2月8日,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在九鄉景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發現違法嫌疑人趙斌為獲取非法收入,在未取得導遊證的情況下,冒充導遊從西雙版納帶領旅行團隊至宜良縣九鄉風景區旅遊。

根據其違法事實,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對趙斌做出行政拘留6日的決定。

18.西雙版納告莊莫妮卡酒吧酒托詐騙案

2018年2月2日,景洪市公安局在告莊莫妮卡酒吧內,成功搗毀一個以網上交友為名,騙取男網友到酒吧高額消費的酒托詐騙犯罪團夥,抓獲楊興華、唐紅春、羅心憶、肖春芳、焦豔、付波、閆亮7名違法嫌疑人。

經審查,7人交代,他們在網上主動添加男網友,取得信任後,便把男網友約出來見面,由充當酒托的女孩引導男網友到酒吧消費,低價商品以高價售出,從中牟利。

景洪市公安局依法給予楊興華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給予唐紅春、羅心憶、肖春芳、焦豔、付波、閆亮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19.普國華帶領遊客偷逃門票案

2018年3月1日,違法嫌疑人普國華為獲取非法利益,以800元人民幣的價格,帶領10名遊客從石林風景區週邊偷逃門票進入景區,被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和石林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

根據其違法事實,昆明市旅遊員警支隊對普國華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決定。

20.李景春偷盜遊客車內財物案

2018年2月16日至17日,西雙版納州景洪城區連續發生三起砸車窗盜竊財物案件,被害人均為到西雙版納的遊客。

案件發生後,專案組於2月19日淩晨1時許,在景洪市一出租房內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景春,當場查獲其作案時使用的摩托車、手套、彈弓、鋼珠等物品,現場收繳贓款7000餘元,以及被盜的名牌包3個、翡翠2件、手機1部、外幣若干。

經審訊,李景春對其在景洪城區實施砸車窗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景洪市公安局當日依法對他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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