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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浮:133項措施整改環保督察回饋問題

4月13日, 雲浮市有關單位部門依法強制拆除位於雲城區城北黃茅洞一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污染石材廠棚;4月17日, 依法強制拆除石梯澗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污染石材企業;4月18日, 對污染企業高峰洞殿磚廠依法進行強制拆除……

連日來, 為更好地完成廣東省第四環保督察組回饋意見整改工作, 讓群眾關心的問題儘快得到解決, 雲浮市主要領導帶頭抓整改、促落實, 要求舉全市之力, 嚴要求高標準強措施, 抓好回饋意見的整改工作。

4月12日, 雲浮市連夜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 部署落實省第四環保督察組督察回饋意見整改工作。

4月17日和19日, 該市再次分別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會議, 研究並選擇通過了《雲浮市落實廣東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回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

雲浮對環保督察回饋意見進行了歸納梳理, 整理出30個問題, 實施清單制, 逐項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和完成時限, 研究確定了133項整改措施。 雲浮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嚴格按照“邊督邊改、立說立行、親力親為”的要求, 扣緊督察整改工作鏈、任務鏈, 以上率下領辦, 現場就如何更細、更嚴、更實地做好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進行指導, 協調處理細節問題。 同時, 不定路線、不分時間分赴各點跟蹤督辦, 以實際行動釋放出雲浮市抓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落實的強烈信號。

根據工作推進實際情況, 雲浮創新推出督察問題限時整改制度、市縣級領導分片督辦制度、問題整改聯簽制度、整改情況通報制度、整改不力問責5項制度, 確保整改任務落實到具體人員。 全市5個縣市區、雲浮新區領導聯點督辦工作組分片包段, 現場對省環保督察回饋問題整改工作進行督促、抽查和回訪, 重點問題重點督辦, 有效壓實了整改責任。

此外, 該市環保、發改、經信、公安、水務、國土、住建、交通、規編委、農業、工商、城管、畜牧等相關職能部門已提前部署, 迅速行動, 協調聯動, 嚴格按照省環保督察回饋意見, 倒排工作計畫, 扎實推進整改工作。

南方日報記者 陳清浩

通訊員 伍廷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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