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吉林省消費者協會“2016年度吉林省消費維權人物”候選人事蹟展示

無論你、我是什麼職務, 我們都有相同的身份, 那就是——消費者。 在各行各業都有這樣一些人, 為保護我們、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而默默無聞地工作著。 在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前, 本報從3月7日起連續兩天對省消費者協會推出的“2016年度吉林省消費維權人物”候選人事蹟進行展示。

維權人物 王少波

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處處長

移動監管實現數位化監督

話不多, 做得不少。 他帶頭研發了綜合監管系統, 首批545台移動監管終端已投入使用, 其監管服務維權功能已覆蓋包括服裝、鞋帽、家居、兒童用品、家用電器、通訊產品、建築材料等17大類重要的日常消費商品, 實現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的數位化資訊化監管, 受到了國家總局、省局和基層監管人員的普遍好評。

王少波以依法消費維權為己任, 竭誠為消費者排憂解難辦實事。

建章立制, 他組織起草了《長春市工商局推進商業零售企業落實經營者首問和建立企業賠償先付制度工作方案》。 通過“兩項制度”的落實, 已經有135家大中型商業零售企業參與進來, 累計實施賠償先付2954件, 賠付金額共計438.2萬元, 為消費者減少了維權時間, 節約了維權成本。

他熟練運用法律法規, 堅持以理服人, 練就了一套協調處理問題的過硬本領。 他的事蹟充分體現了一名共產黨員和工商幹部勤政履職, 執法為民的精神本質, 無愧為一名優秀的“維權衛士”。

維權人物 劉喜安

遼源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

化繁為簡敢於碰硬

2009年在整治郵遞公司郵寄包裹霸王條款中, 是他敢於站出來挑戰消費領域潛規則, 在全省率先破除了“先交錢後付貨”內容的霸王條款, 改變為“先驗貨, 滿意後再交錢”;在供熱漲價聽證會上, 當場叫停熱費漲價, 並廢止了95元的供熱報停手續費……

劉喜安負責受理消費者投訴, 基層網路建設, 社會監督檢查等全面工作。 處理有一定影響的典型案例60餘件,

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10余萬元。 為消費者利益, 敢於碰硬, 對“打死也不承認侵權”的經營者敢於較真兒。 在婚禮租用酒店燈光投訴案中, 投訴人交付2800元婚禮現場大型螢幕使用費, 但在婚禮舉辦過程中, 因婚宴攝像、拍照等需要, 在主持人的要求下, 酒店方關閉了螢幕。 投訴人認為自己花費了使用螢幕的錢, 就應該始終使用, 酒店方沒有征得自己的同意就擅自關閉螢幕, 要求賠償。 經市消協調解, 酒店方給予投訴人1000元補償。

劉喜安就不同時期投訴熱點、群眾關注焦點, 嚴格履行“一崗雙責”, 開展消費維權隊伍培訓, 提高縣區消費投訴受理中心及消協調解糾紛的能力水準。

維權人物 曹春江

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

為消費者“把脈開方”

以案說法給消費者講解法律規定, 讓消費者通過法官預判直接預見到維權結果, 大量節省維權費用和維權時間, 消費者評價“知心法官”!

曹春江審理民事案件二十多年, 連續多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優秀法官、優秀共產黨員。 在民事審判工作中, 善於協調各方力量,化解各類矛盾,注重調解技巧的鑽研和調解方式的創新,促成案件調解結案。從2015年開始擔任長春市朝陽區工商局、消費者協會、法院共同主辦的訴調對接聯席會議特邀法官,多次現場調解消費糾紛、在歐亞賣場等多家大型商業企業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宣講、接受消費者電話或來訪諮詢100餘次。

消費問題五花八門、消費者的訴求也因人因案而異,曹春江始終抱定一個原則:既要法律效果,更要社會效果。每次調解,他都能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換位思考,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偏不倚,既考慮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得到滿足,又確保商家的正當利益得到維護。在朝陽區消費者協會主導的聯席會議方式解決糾紛過程中,能夠通過以案說法、分類點評給消費者打“預防針”,通過提供對策與維權途徑給消費者“把脈開方”、指點迷津,曹春江這位法院的大“忙人”,成了普通消費者心目中的大“知音”。

維權人物 李健偉

北京大成(長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為消費者公益無私亮劍

李健偉從事律師工作以來,長期關注我省消費者維權活動,為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公益律師團的成員。李健偉律師在日常執業過程中,積極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在消費者公益維權方面,她從不計較個人得失。

2016年7月,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就一起銷售非加碘鹽的消費侵權案件,李健偉律師在這起吉林省首例消費公益訴訟案件中,詳細研究了本案案情,為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出具了全面、詳盡的法律論證意見,對公益訴訟中的訴權問題、起訴主體、受理條件、訴訟請求、公益訴訟與消費者個人訴訟的關係進行總體論證……案件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順利立案,並於2016年11月1日,依法公開審理。該案在廣大消費者群體中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李健偉認為:消費者權利涉及消費者的生存權、安全權等基本權利,在法律上具體涵蓋了消費者的人身權、財產權、知情權等權利;但同時消費者權利的保護不僅僅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也是社會誠信構建,良好有序競爭環境及法治社會發展的體現。消費者權益保護需要全社會包括政府各個部門、各個行業包括消費者本身的共同努力和付出。

維權人物 騰俊偉

敦化農村商業銀行綜合管理部科員

用心維護客戶資金安全

騰俊偉在銀行工作中,責任始終掛記在心,不僅要求自己更要求網點的員工,對待防詐騙工作要做到百分之一百地關注客戶資金去向,百分之一百地攔截可疑款項,充分發揮堵控詐騙違法犯罪最後一道關口作用。2015年因在安全保衛防詐騙工作方面的突出業績,被延邊州公安局授予集體嘉獎和表彰。2016年因各項綜合表現突出被敦化市團委和人民銀行、渤海街聯合評為“大德敦化最美金融青年”。

2014年7月18日,南山分理處客戶劉某前來匯款神色緊張,騰俊偉觀察他遺落在茶几上的紙張字跡,確認劉某是被騙了,在多次勸阻無效的情況下,騰俊偉並沒有因客戶的執著而放棄阻攔,而是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叫來附近民警與其一起勸阻劉某。最終讓劉某恍然大悟,挽回經濟損失一萬元。

善意詢問客戶資金去向,觀察客戶神情舉止,提示客戶注意資金安全,已經成了騰俊偉每日服務必備,能夠做到網點金融詐騙案件成功攔截率百分之百。騰俊偉帶領她的團隊本著對客戶負責的態度,切實發揮第一時間發現和制止各類詐騙犯罪,為充分發揮堵控詐騙違法犯罪最後一道關口作用。

維權人物 王紅梅

長春市工商局消審分局12315平臺受理科科長

十年耐心傾聽“消費聲音”

在十年的視窗工作生涯中,“坐得住凳子、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是王紅梅真實的寫照。她是一名年輕的“老同志”,以甘當孺子牛,踏踏實實的工作作風,身體力行地踐行著一名消費維權工作者應有的責任和使命。

王紅梅用自己的“熱心、耐心、誠心”的工作態度,贏得了投訴人的“歡心”。十年間,王紅梅和她的團隊共受理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37456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135.09萬餘元。經她親自督辦的案件達到17570件。

通過不定期從12315平臺中提取熱線電話並重播錄音形式,找出熱線接聽過程中的不足之處,逐一進行分析、點評,並通過開展“一日一題”、“一週一考”、“一月一法”活動,不斷提高12315接線人員的業務水準。

她組織基層單位在全市範圍內建立了634個“消費維權服務站”,懸掛了6000塊12315提示牌,使維權的觸角延伸到商場、市場、超市、企業、景區。

王紅梅所在的團隊獲得了全國婦聯“巾幗文明崗”、市政府“五一勞動獎狀”等榮譽稱號。她本人也連續多年被長春市政府授予先進工作者及市長公開電話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維權人物 朱立紅

瀋陽鐵路局長春站值班員

從維護消費者權益出發解決特殊旅客出行困難

她用輪椅推過400多斤重的殘疾旅客,送過救助站送返回鄉的農民,抬過Z61次列車上提前生產的孕婦……這些只是朱立紅的日常工作縮影。她一直熱心消費維權事業,從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解決特殊重點旅客出行困難問題,主動使用輪椅等助殘設施推送旅客進出站,幾年來行程達上萬公里,有著好口碑的朱立紅被廣大旅客譽為“輪椅姐”。

對於如何能把服務旅客的熱心和熱情轉化為實在的行動,朱立紅總結出一套重點旅客“四勤四聯”服務法,即:在工作崗位上做到勤於巡視,掌握重點;勤於問詢,瞭解需求;勤于照料,舒適候車;勤於護送,便捷乘降。

朱立紅堅持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作出努力,2012年,她所帶領的“輪椅姐”朱立紅愛心服務班組被全國總工會授予工人先鋒號;2013年,她本人榮獲吉林省“五一勞動獎章”,瀋陽鐵路局“先進工作者”、“雙十佳標兵”榮譽稱號;2014年,朱立紅又獲得吉林好人、吉林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2015年,她所在的班組被全國總工會評為“全國五一巾幗標兵崗”。同年獲得全國勞動模範榮譽稱號;2016年獲得崗位學雷鋒榮譽稱號,同年獲得吉林省道德模範。

維權人物 劉文敏

歐亞商都業務部部長

誠信放首位嚴把品質關

“消費者購買商品,首先想到的是品質問題,我的職責就是為商都所經營的產品做品質保證,讓消費者沒有後顧之憂”,這是劉文敏常掛嘴邊的一句話。

劉文敏在工作中嚴把商品品質價格關,在各項經營活動中,確保將誠信放在首位。對於如何保證商品品質,劉文敏介紹,在工作中嚴格履行商品上櫃相關規定:五證不完整不進、無質檢報告不進、進口商品無報關手續不進、商品標示不清不進、臨近預警期商品不進。保障商場的信譽,維護市民的消費權益,必須嚴格要求,不容一絲馬虎。

每天,組織質價員堅持走訪同城採集商品物價,確保同城同品同類店商品價格保持最低。“基本上市民購物都願意貨比三家,尤其是民生類商品。”劉文敏說,對商都的品質、物價計量進行監督檢查,形成了多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網路,商品品質物價計量合格率達到100%。

劉文敏通過組織商場促銷員及供應商學習《虛假打折、超範圍經營認定標準及處罰制度》,讓其認識到虛假打折問題的嚴重性,處罰的堅決性,以杜絕此種現象的發生,保證商品貨真價實,維護消費者利益,樹立誠信形象。

維權人物 米韻熹

吉林日報記者

消費維權路上以筆亮劍

“回望為消費維權奔走的每一次經歷都歷歷在目,消費維權道路上,不做看客,而做一名維權的實踐者、衝鋒者。”這是米韻熹的初心所在。

每年“3·15”之前,米韻熹就開始穿梭於消協、經營場所和消費者之間,調查維權案例。由於很多消費維權案例專業性強,涉及到的專業知識複雜,為了做好稿件,只能每天起早摸黑,動足腦筋,即使節假日也經常加班。

2014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很多消費者面對枯燥的法律條文,很難理解新消法究竟給消費者帶來哪些新權益,更不知道如何利用新消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為了及時準確地回應消費者的這些疑惑,米韻熹走進專業院校、律師事務所、消協等相關部門機構,深入採訪了法學教授、律師、長春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和資深維權專家等,最終形成了《為侵權者戴上“緊箍咒”——新亮點解讀》等一系列解讀新消法的宣傳報導,及時有效地宣傳了新消法,解答了消費者關心關注的熱點話題。

米韻熹坦言,“我們記者需要克服維權工作中產生的不敢做、不願做的情緒,主動挑戰各種侵權行為,切實地幫助消費者解決消費糾紛。”

維權人物 宋永剛

長春歐亞賣場有限責任公司售後服務部部長

“三日回訪”售後完結率達100%

先後獲評2006年吉林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2015年度長春“消費維權衛士”……宋永剛多年來從事商業服務消費者投訴維權工作,始終依法解決,依情處理。

作為售後服務部的主要責任人,宋永剛在日常工作中堅持在售後問題上意識向消費者傾斜、制度向消費者傾斜、利益向消費者傾斜,用實際行動踐行著企業“全心全意為消費者服務。並通過定期開展“三日回訪”工作,嚴格抓好商品售前、售中、售後服務環節,使歐亞賣場售後完結率達到100%。

2016年,由法院、工商局、消協首次聯合設立“歐亞賣場訴調工作室”,進一步開通維權綠色通道,使企業消費維權水準再上新臺階。

宋永剛多次率隊參加省、市消協組織的消法知識競賽並多次獲獎。

在日常工作中,他創新性的通過案例分析會、“三日回訪”、編寫《售後服務技巧賞析》等工作形式提升了消法知識運用的實用性和管理幹部解決問題的能力,先後獲評2006年吉林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2015年度長春“消費維權衛士”,2014、2015年度公司級“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記者王海濤陳霖張雅靜報導

善於協調各方力量,化解各類矛盾,注重調解技巧的鑽研和調解方式的創新,促成案件調解結案。從2015年開始擔任長春市朝陽區工商局、消費者協會、法院共同主辦的訴調對接聯席會議特邀法官,多次現場調解消費糾紛、在歐亞賣場等多家大型商業企業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宣講、接受消費者電話或來訪諮詢100餘次。

消費問題五花八門、消費者的訴求也因人因案而異,曹春江始終抱定一個原則:既要法律效果,更要社會效果。每次調解,他都能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換位思考,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偏不倚,既考慮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得到滿足,又確保商家的正當利益得到維護。在朝陽區消費者協會主導的聯席會議方式解決糾紛過程中,能夠通過以案說法、分類點評給消費者打“預防針”,通過提供對策與維權途徑給消費者“把脈開方”、指點迷津,曹春江這位法院的大“忙人”,成了普通消費者心目中的大“知音”。

維權人物 李健偉

北京大成(長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

為消費者公益無私亮劍

李健偉從事律師工作以來,長期關注我省消費者維權活動,為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公益律師團的成員。李健偉律師在日常執業過程中,積極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在消費者公益維權方面,她從不計較個人得失。

2016年7月,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就一起銷售非加碘鹽的消費侵權案件,李健偉律師在這起吉林省首例消費公益訴訟案件中,詳細研究了本案案情,為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出具了全面、詳盡的法律論證意見,對公益訴訟中的訴權問題、起訴主體、受理條件、訴訟請求、公益訴訟與消費者個人訴訟的關係進行總體論證……案件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順利立案,並於2016年11月1日,依法公開審理。該案在廣大消費者群體中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李健偉認為:消費者權利涉及消費者的生存權、安全權等基本權利,在法律上具體涵蓋了消費者的人身權、財產權、知情權等權利;但同時消費者權利的保護不僅僅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也是社會誠信構建,良好有序競爭環境及法治社會發展的體現。消費者權益保護需要全社會包括政府各個部門、各個行業包括消費者本身的共同努力和付出。

維權人物 騰俊偉

敦化農村商業銀行綜合管理部科員

用心維護客戶資金安全

騰俊偉在銀行工作中,責任始終掛記在心,不僅要求自己更要求網點的員工,對待防詐騙工作要做到百分之一百地關注客戶資金去向,百分之一百地攔截可疑款項,充分發揮堵控詐騙違法犯罪最後一道關口作用。2015年因在安全保衛防詐騙工作方面的突出業績,被延邊州公安局授予集體嘉獎和表彰。2016年因各項綜合表現突出被敦化市團委和人民銀行、渤海街聯合評為“大德敦化最美金融青年”。

2014年7月18日,南山分理處客戶劉某前來匯款神色緊張,騰俊偉觀察他遺落在茶几上的紙張字跡,確認劉某是被騙了,在多次勸阻無效的情況下,騰俊偉並沒有因客戶的執著而放棄阻攔,而是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叫來附近民警與其一起勸阻劉某。最終讓劉某恍然大悟,挽回經濟損失一萬元。

善意詢問客戶資金去向,觀察客戶神情舉止,提示客戶注意資金安全,已經成了騰俊偉每日服務必備,能夠做到網點金融詐騙案件成功攔截率百分之百。騰俊偉帶領她的團隊本著對客戶負責的態度,切實發揮第一時間發現和制止各類詐騙犯罪,為充分發揮堵控詐騙違法犯罪最後一道關口作用。

維權人物 王紅梅

長春市工商局消審分局12315平臺受理科科長

十年耐心傾聽“消費聲音”

在十年的視窗工作生涯中,“坐得住凳子、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是王紅梅真實的寫照。她是一名年輕的“老同志”,以甘當孺子牛,踏踏實實的工作作風,身體力行地踐行著一名消費維權工作者應有的責任和使命。

王紅梅用自己的“熱心、耐心、誠心”的工作態度,贏得了投訴人的“歡心”。十年間,王紅梅和她的團隊共受理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37456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135.09萬餘元。經她親自督辦的案件達到17570件。

通過不定期從12315平臺中提取熱線電話並重播錄音形式,找出熱線接聽過程中的不足之處,逐一進行分析、點評,並通過開展“一日一題”、“一週一考”、“一月一法”活動,不斷提高12315接線人員的業務水準。

她組織基層單位在全市範圍內建立了634個“消費維權服務站”,懸掛了6000塊12315提示牌,使維權的觸角延伸到商場、市場、超市、企業、景區。

王紅梅所在的團隊獲得了全國婦聯“巾幗文明崗”、市政府“五一勞動獎狀”等榮譽稱號。她本人也連續多年被長春市政府授予先進工作者及市長公開電話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維權人物 朱立紅

瀋陽鐵路局長春站值班員

從維護消費者權益出發解決特殊旅客出行困難

她用輪椅推過400多斤重的殘疾旅客,送過救助站送返回鄉的農民,抬過Z61次列車上提前生產的孕婦……這些只是朱立紅的日常工作縮影。她一直熱心消費維權事業,從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解決特殊重點旅客出行困難問題,主動使用輪椅等助殘設施推送旅客進出站,幾年來行程達上萬公里,有著好口碑的朱立紅被廣大旅客譽為“輪椅姐”。

對於如何能把服務旅客的熱心和熱情轉化為實在的行動,朱立紅總結出一套重點旅客“四勤四聯”服務法,即:在工作崗位上做到勤於巡視,掌握重點;勤於問詢,瞭解需求;勤于照料,舒適候車;勤於護送,便捷乘降。

朱立紅堅持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作出努力,2012年,她所帶領的“輪椅姐”朱立紅愛心服務班組被全國總工會授予工人先鋒號;2013年,她本人榮獲吉林省“五一勞動獎章”,瀋陽鐵路局“先進工作者”、“雙十佳標兵”榮譽稱號;2014年,朱立紅又獲得吉林好人、吉林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2015年,她所在的班組被全國總工會評為“全國五一巾幗標兵崗”。同年獲得全國勞動模範榮譽稱號;2016年獲得崗位學雷鋒榮譽稱號,同年獲得吉林省道德模範。

維權人物 劉文敏

歐亞商都業務部部長

誠信放首位嚴把品質關

“消費者購買商品,首先想到的是品質問題,我的職責就是為商都所經營的產品做品質保證,讓消費者沒有後顧之憂”,這是劉文敏常掛嘴邊的一句話。

劉文敏在工作中嚴把商品品質價格關,在各項經營活動中,確保將誠信放在首位。對於如何保證商品品質,劉文敏介紹,在工作中嚴格履行商品上櫃相關規定:五證不完整不進、無質檢報告不進、進口商品無報關手續不進、商品標示不清不進、臨近預警期商品不進。保障商場的信譽,維護市民的消費權益,必須嚴格要求,不容一絲馬虎。

每天,組織質價員堅持走訪同城採集商品物價,確保同城同品同類店商品價格保持最低。“基本上市民購物都願意貨比三家,尤其是民生類商品。”劉文敏說,對商都的品質、物價計量進行監督檢查,形成了多方位、多層次的監督網路,商品品質物價計量合格率達到100%。

劉文敏通過組織商場促銷員及供應商學習《虛假打折、超範圍經營認定標準及處罰制度》,讓其認識到虛假打折問題的嚴重性,處罰的堅決性,以杜絕此種現象的發生,保證商品貨真價實,維護消費者利益,樹立誠信形象。

維權人物 米韻熹

吉林日報記者

消費維權路上以筆亮劍

“回望為消費維權奔走的每一次經歷都歷歷在目,消費維權道路上,不做看客,而做一名維權的實踐者、衝鋒者。”這是米韻熹的初心所在。

每年“3·15”之前,米韻熹就開始穿梭於消協、經營場所和消費者之間,調查維權案例。由於很多消費維權案例專業性強,涉及到的專業知識複雜,為了做好稿件,只能每天起早摸黑,動足腦筋,即使節假日也經常加班。

2014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很多消費者面對枯燥的法律條文,很難理解新消法究竟給消費者帶來哪些新權益,更不知道如何利用新消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為了及時準確地回應消費者的這些疑惑,米韻熹走進專業院校、律師事務所、消協等相關部門機構,深入採訪了法學教授、律師、長春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和資深維權專家等,最終形成了《為侵權者戴上“緊箍咒”——新亮點解讀》等一系列解讀新消法的宣傳報導,及時有效地宣傳了新消法,解答了消費者關心關注的熱點話題。

米韻熹坦言,“我們記者需要克服維權工作中產生的不敢做、不願做的情緒,主動挑戰各種侵權行為,切實地幫助消費者解決消費糾紛。”

維權人物 宋永剛

長春歐亞賣場有限責任公司售後服務部部長

“三日回訪”售後完結率達100%

先後獲評2006年吉林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2015年度長春“消費維權衛士”……宋永剛多年來從事商業服務消費者投訴維權工作,始終依法解決,依情處理。

作為售後服務部的主要責任人,宋永剛在日常工作中堅持在售後問題上意識向消費者傾斜、制度向消費者傾斜、利益向消費者傾斜,用實際行動踐行著企業“全心全意為消費者服務。並通過定期開展“三日回訪”工作,嚴格抓好商品售前、售中、售後服務環節,使歐亞賣場售後完結率達到100%。

2016年,由法院、工商局、消協首次聯合設立“歐亞賣場訴調工作室”,進一步開通維權綠色通道,使企業消費維權水準再上新臺階。

宋永剛多次率隊參加省、市消協組織的消法知識競賽並多次獲獎。

在日常工作中,他創新性的通過案例分析會、“三日回訪”、編寫《售後服務技巧賞析》等工作形式提升了消法知識運用的實用性和管理幹部解決問題的能力,先後獲評2006年吉林省“見義勇為”先進個人,2015年度長春“消費維權衛士”,2014、2015年度公司級“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記者王海濤陳霖張雅靜報導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