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0 13:21:25
中國江西網4月20日報導:“本人駕駛電瓶車在仙女湖大道逆向行駛被交警攔下, 特發朋友圈曝光自己,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交警說要我集滿30個贊才能放我走,
近日, 新余市交警部門在對電動車違法行為進行整治時, 一些逆行、不分道行駛以及不戴頭盔等輕微違法行為的車主被攔下後, 交警並沒有像以往一樣開罰單, 而是用這種朋友圈曝光集贊的方式來對違法者進行處罰。
新余市民張女士騎電動車違法後, 接受了發朋友圈的懲罰, “罰款和發朋友圈這兩種方式, 我更加接受發朋友圈, 因為這個朋友圈發出去感覺好丟人, 對自己印象很深, 那我下次就會記住不要違法。 ”
新余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 “以前, 一些輕微違法行為的當事人, 由於罰款比較少並不能對他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現在我們引導輕微違法行為當事人, 主動發朋友圈, 自覺接受大家監督邀請好友點贊, 來共同學習交通安全法規知識, 既震懾了自己, 也影響了他人。 ”目前, 該市都在開展通過朋友圈曝光自己違法行為並集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