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募兵的身高規定:對不起, 你沒到1.5米不能當兵”一文中, 我們談了唐朝的徵兵條件, 身高一項, 按照唐朝中央軍、各地方藩鎮軍的不同時期、徵募的不同兵種的規定可以基本確定, 其底線在五尺到五尺七寸之間。 唐朝的長度單位分大、小兩類, 身高應該用“小尺”。 小尺一尺為30釐米, 大尺一尺為36釐米。
(1)七尺本來的含義是年齡
七尺本來是指年齡即20歲, 也就是頂天立地成家立業效命沙場的年齡。
根據《周禮·地官·鄉大夫》中記載:“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 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 皆征之。 ” 賈公彥 疏:“七尺謂年二十知者, 案《韓詩外傳》‘二十行役’, 與此國中七尺同, 則知七尺謂年二十。 ”
什麼是國?什麼是野?周王王都城郭之內的百姓叫做“國中”、距城百里之內稱作“郊”、在以外的就被稱為“野”。 那麼, 國中和郊的百姓就被稱作“國人”, 野的百姓就被稱作“野人”“氓人”。
國人的徵兵年齡為七尺,
這個時候指代身高有一定可能性, 因為《周禮》具體時間不可考, 如果是周公旦時期所做, 那麼其度量衡與商朝類似, 那麼六尺、七尺分別為:95釐米、111釐米。 那麼, 戰國時期所做(我個人傾向戰國時的作品), 六尺、七尺也不多, 分別為:139釐米、162釐米。
其原因就是, 國人是統治階層、野人屬於被統治階層(也多為被征服地區百姓)。
白髮三千丈真有那麼長嗎?七尺也同樣不是明確指代
(2)後代雖有指代身高的含義, 但從來不是具體身高
現在一些人認為:到了南梁時期“七尺”開始指代身高,
正如《論語·泰伯》中說的“可以托六尺之孤, 可以寄百里之命, 臨大節而不可奪也。 ”這裡的六尺之孤、百里之命都是概數, 而非具體的含義。 詩詞裡面這種現象更多, “飛流直下三千尺”“白髮三千丈”等等這些, 難道真是三千尺?真是三千丈?笑話。
一些人執拗於七尺的具體身高, 例如南梁是一米七一二, 南朝的梁政權的沈約 的《齊太尉王儉碑銘》:“傾方寸以奉國, 忘七尺以事君。 ”
唐朝兩米一。 唐朝的李頎 《古意》詩:“賭勝馬蹄下, 由來輕七尺。 ”
等等吧, 這些“七尺”真的是指身高嗎?無非是一種指代而已, 指示指代的責任,
最後, 我們看看各朝各代的尺、七尺與今天的換算。
商代1尺為15.8釐米七尺為111釐米(以下同, 全部四捨五入);
戰國、秦朝、漢朝七尺1尺為23.1釐米, 七尺一般為162釐米;
三國、西晉時期1尺一般為24.2釐米, 七尺為169釐米;
東晉十六國、南朝時期1尺一般為24.5釐米,
北朝、隋朝一般為1尺29.6釐米, 七尺為207釐米;
唐朝(身高應該用小尺)1尺為30釐米(大尺36釐米), 七尺為為210釐米(大尺252釐米);
宋元1尺為31.2釐米, 七尺為218釐米;
明朝1尺34釐米(明朝尺分裁衣、量地、營造三種規格, 無疑應該用裁衣)為238釐米;
清朝1尺為35.5釐米(裁衣、量地、營造), 七尺為249釐米。
唐朝募兵的身高規定:對不起,
你沒到1.5米不能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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