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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酒後闖湘西十八洞村水廠“鬧事”:均為無業人員,已被警方行拘

4 月 17 日傍晚, 湖南湘西州花垣縣十八洞村水廠, 幾名男子突然闖入水廠內, 自稱是某地級市的公務人員, 還向水廠要幾件水喝水,

要強行進入水源地, 因廠長不願意配合還稱要將廠長帶走 " 調查 ", 水廠工作人員事後向警方報案。

4 月 19 日, 記者從花垣縣委員宣傳部和花垣縣公安局獲悉, 目前涉事的周某、謝某、李某因擾亂單位秩序, 被警方行政拘留。

三名陌生男駕駛寶馬車, 大鬧十八洞村水廠

4 月 17 日傍晚, 在湘西自治州花垣縣十八洞村, 湖南十八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的廠長張和良和同事吃過晚飯, 在廠區加班。 突然在廠區的拉伸門外, 傳來幾聲連續的鳴笛聲。

一輛牌照為湘 AC193G 的寶馬車停在了門口, 車上一名男子自稱是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的熟人, 過來參觀一下。 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則是十八洞水廠的全資控股公司。

張和良說, 工廠將門打開之後,

寶馬車的司機直接將車開到了廠區內, 車上下來了三個人, 司機是一名身著白襯衫的男子, 自稱姓周, 身上還有酒味。 兩名隨行男子比他年紀小一點, 二三十歲。

" 他一下來就問我知道‘滴水洞’在哪裡嗎?我說不知道。 " 張和良說, 白襯衫男子搭著他的肩膀, 在廠區周圍轉了一圈, 隨後一起到了辦公樓的辦公室。

期間, 白襯衫男子自報家門是株洲國安局的幹部, 並提出要拿幾件水走。 張和良給三人一人拿了一瓶水, 但對方提出要幾件水, 他拒絕了。 隨後幾人又提出要到水廠的水源地去看看。

" 我當時去水源地可以, 但只能去外面看看, 裡面已經封了。 " 張和良帶著幾人來到山上的水源地, 在此期間, 白襯衫男子說過一些讓張和良感覺到有些 " 狂妄 " 的言語:比如這名男子稱要出資 15 億元收購十八洞村,

另外他還稱和張和良老家江蘇省的許多幹部很熟。

水源地處於保護, 外面設置了兩道門。 幾名男子執意要進門去看, 張和良再次拒絕。 " 當時我就說, 水源地已經按照省、州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了密封, 確保水源安全。

一來我沒有鑰匙, 二來有鑰匙也不能讓你們進。 " 張和良說, 在這種情況下, 一名年輕男子還是強行翻入一道防護門內。

當天中午曾找過村支書, 自稱要投資十八洞村

" 後來我就不願意在上面陪他們了, 說我要下山, 他們說‘你敢下去’。 " 張和良說, 後來後勤廠長劉建也上了山, 告知廠裡設備出了故障, 要他下去處理, 工人還等著開工。

劉建說,

因為幾名男子要強行闖入水源地, 張和良與對方發生了爭執, 他趕到現場拍照, 但隨即被對方搶了手機, 將照片刪除。 最後張和良只能強行下山。

張和良回到了水廠內, 換了衣服鞋子進入廠區, 沒想到過了一會兒, 幾名男子又來到生產廠區內。 " 我當時就問你們怎麼在這, 這裡是需要換專業服裝和鞋子的。 " 張和良說, 在他喝斥之下, 幾名男子才出了廠區。

張和良又出了廠門, 誰知幾名男子又準備將他帶入車內進行 " 調查 ", 一名男子還抓住了他的手, 張和良掙脫之後, " 如果你們有證件或者有拘捕證, 我跟你們走。 " 幾名男子見狀, 丟下一句 " 三天就讓你們十八洞水廠天翻地覆 " 後, 開車離開現場。

事後, 張和良向花垣縣警方報案。

十八洞村村支書龍書伍稱, 其實在 17 日中午, 他就見過這三人。 三人來到村部後找到他, 稱是從株洲過來的, 有來十八洞村投資的意向。

其中穿白襯衫的男子對龍書伍說, 自己與上頭的領導都很熟, 能夠爭取扶貧資金, 還不需要經過省裡和州裡審批。 " 後來他又說要搞三文魚養殖, 之後就沒說扶貧資金的事了。 " 龍書伍說, 他感覺幾人不是很靠譜, 遂未與其進行交談。

龍書伍說, 幾人隨後還在村上吃了中飯。

三人均為無業人員, 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介入調查後, 將涉事三名男子帶走調查。

記者經過核實, 涉事三名男子所駕駛車輛車主名叫周某, 株洲市荷塘區仙庾嶺人, 今年 42 歲。

4 月 18 日, 記者向花垣縣委宣傳部詢問此事進展, 但一直到 19 日淩晨 2 點都未能給出具體回復。

一位工作人員解釋,警方在調查三人時,周某顯得特別能侃,警方在向其提問時一會兒一個回答,一會兒說自己和某個領導很熟,一會兒說自己是來十八洞投資的,警方在調查相關情況時花費了很多時間。

4 月 19 日,記者從花垣縣委宣傳部和花垣縣公安局獲悉,經過調查,涉事的周某、謝某、李某均為無業人員,並非公務人員。

三人在 17 日中午飲酒後來到十八洞村水廠鬧事,因擾亂單位秩序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周某、謝某、李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 15 日、15 日、10 日。

但一直到 19 日淩晨 2 點都未能給出具體回復。

一位工作人員解釋,警方在調查三人時,周某顯得特別能侃,警方在向其提問時一會兒一個回答,一會兒說自己和某個領導很熟,一會兒說自己是來十八洞投資的,警方在調查相關情況時花費了很多時間。

4 月 19 日,記者從花垣縣委宣傳部和花垣縣公安局獲悉,經過調查,涉事的周某、謝某、李某均為無業人員,並非公務人員。

三人在 17 日中午飲酒後來到十八洞村水廠鬧事,因擾亂單位秩序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周某、謝某、李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 15 日、15 日、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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