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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項成果!2018年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推薦評審結果公示中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於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推薦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3號)和《關於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推薦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字〔2018〕3號)等檔要求, 我廳按照“公平、公正, 統籌不同領域、不同類型, 擇優遴選”的原則, 組織專家對各單位推薦的115項高等教育教學成果進行了評審, 遴選確定了擬向教育部推薦申報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66項成果, 現予以公示(以學校代碼及成果排序, 名單及申請書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

公示期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3日(共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 如對某項獲獎成果有異議, 請書面向我廳高等教育處或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反映, 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及有效聯繫方式。 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 須在書面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 須簽署真實姓名, 否則不予受理。

聯繫地址:山東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或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 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 郵編:250011。

高等教育處聯繫電話:0531-81916530。

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處聯繫電話:0531-8191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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