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近日, 由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財政科學》雜誌主辦的主題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專題沙龍在北京舉行。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趙全厚指出, 對於隱性債務的概念, 在學術研究和實際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差異。 他認為隱性債務不是政府的法定債務, 因為政府的法定債務有明確的法律界定。
隱性債務的真正內涵是什麼?趙全厚指出, 第一, 這是基於政府法定支出承諾而未履行的部分, 法定支出看什麼情況以及它有多大的合法性。 “比如, 市政府承諾今年幹10件事,
第二, 隱性債務有其合理性, 杜絕新增隱性債務從經濟學要義看不成立, 定性定量都要控制。
第三, 並不是所有的隱性債務都會造成對政府現金流的衝擊。
第四, 雖然不可能把隱性債務及時顯性化, 但要盡可能用顯性方式監控、追蹤、評估未來可能爆發的概率。
第五, 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融資, 杜絕非合理的違法債務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