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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以處置“僵屍企業”為抓手化解過剩產能

本報北京4月20日訊 記者熊麗報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能源局、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部署推進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不斷深化。

《通知》強調,2018年化解過剩產能工作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去產能,更加突出品質第一、效益優先,把處置“僵屍企業”作為重要抓手,把提高供給體系品質作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大力破除無效供給,擴大優質增量供給,實現供需動態平衡,保持價格基本穩定;更加嚴格執行品質、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嚴格治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倒逼落後產能退出,鞏固已有成果,防止已經化解的過剩產能死灰復燃。

《通知》明確了2018年再壓減鋼鐵產能3000萬噸左右、退出煤炭產能1.5億噸左右、淘汰關停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的目標任務,提出了持續深入開展鋼鐵去產能、不斷提升煤炭供給體系品質、積極穩妥化解煤電過剩產能等重點工作。

鋼鐵方面,強化目標任務落實。 科學確定2018年鋼鐵去產能目標任務,堅決處置“僵屍企業”,依法依規退出落後產能,防範“地條鋼”死灰復燃和已化解的過剩產能複產,嚴禁新增產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完善舉報回應機制,利用衛星遙感技術監測鋼鐵行業去產能,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促進市場平穩運行。 把握去產能力度和節奏,促進鋼材市場、鐵礦石市場平穩運行,促進鋼鐵企業與下游企業合作共贏;推動行業兼併重組和轉型升級。

煤炭方面,進一步優化存量資源配置。 把處置“僵屍企業”作為重要抓手,適當提高南方地區煤礦產能退出標準,嚴格治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煤礦建設專案分類管理,規範煤礦關閉退出程式;進一步擴大優質增量供給。 更多發揮北方優質先進產能作用,在嚴格執行減量置換的前提下,做好符合條件的優質產能煤礦建設審批、技術改造和生產能力核增工作,增加有效資源供給。

加快北煤南運大通道建設;努力實現供需動態平衡。 統籌做好去產能和保供應相關工作,合理把握去產能力度和節奏,進一步壓實地方主體責任,促進煤炭供需總體平衡和價格基本穩定。 控制劣質煤進口和使用;完善行業長效機制。 深入推進煤電聯營和兼併重組、轉型升級、優化佈局、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等重點工作,健全煤炭中長期合同、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等長效機制,促進煤炭行業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煤電方面,加大落後煤電機組淘汰力度,有力有序有效關停落後產能;根據實際情況依法依規清理整頓現有違規建設專案,對《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範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印發後新出現的違規建設專案,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嚴控新增產能規模,結合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等級,控制煤電規劃建設節奏;繼續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提升煤電高效清潔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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