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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醫院皮膚科教授發文譴責香港澳美製藥誤導公眾!

據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官網介紹, 朱學駿教授曾任北京大學皮膚與性病學系主任, 前中國醫師協會皮膚科學分會會長, 前中華醫學會皮膚科學會副主任委員。

朱學駿教授在文中稱, 鹵米松是一個超強效激素, 這是國際公認的。 在中華醫學會皮膚性病分會2011年發佈的“糖皮質激素皮膚科規範應用手冊”及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皮膚性病專業委員會發佈的“規範外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專家共識”(《中華皮膚科雜誌》2015, 48(2):73-75.)中都明確將鹵米松歸類為超強效激素, 並指出“儘量不用於小於12 歲兒童;不應大面積長期使用;除非特別需要, 一般不應在面部、乳房、陰部及皺褶部位使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2010年版)鹵米松用藥中明確寫著“兒童應慎用, 治療不應超過7天”(第1351-1352頁)。

《規範外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專家共識》

外用激素是分類管理的, 我國將外用激素分弱效、中效、強效及超強效四大類。

兒童、特別是嬰幼兒(2歲以下)主張外用弱效或中效激素, 在我國, 目前採用較多的是丁酸氫化可的松(商名品尤卓爾)及地奈德(商品名力言卓)軟膏。 頑固、嚴重的可短期外用強效的如糠酸莫米松(商品名艾洛松)、丙酸氟替卡松軟膏、曲安奈德膏等。 超強效是不主張外用或應慎重外用的。

很長一段時間, 國內對激素外用的分類管理宣傳不夠。 外用不分激素強弱, 如在嬰幼兒及兒童使用超強效激素或長期外用強效激素;在成人面部或皮膚折皺部位外用強效或超強效激素, 發生了不少問題, 如“激素依賴性皮炎”或“激素性皮炎”。 針對此, 具有權威的皮膚科學界發佈了規範應用手冊或專家共識。

而香港澳美製藥無視學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中有關鹵米松外用的注意事項, 宣稱鹵米松是“”唯一明確指出兒童可放心使用的激素“, 是嚴重誤導公眾的行為。

朱學駿教授稱正將此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 同時希望患者能夠正確外用激素。 鹵米松乳膏屬於超強效激素, 對兒童應慎重外用, 對嬰幼兒不主張外用!對成人, 除非醫生指導, 否則不應用於面部及皮膚折皺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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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患者只有出現嚴重急性過敏性疾病, 才會系統地使用激素類藥物。 慢性濕疹、皮炎、牛皮癬等疾病, 應儘量避免內服或注射激素, 以免引起副作用。 如果用激素類藥膏治療, 應先在局部皮膚薄薄地塗一層藥,

輕輕揉擦, 藥量不宜過多, 用藥時間宜短。 因體表部位不同, 藥物對皮膚滲透性也不同, 相對而言, 面部、頭皮、陰囊、腋下、腹股溝等處的用藥量應少一些, 避免出現皮膚萎縮。

一般來說, 外用激素藥膏分為超強效、強效、中效、弱效四個等級。 超強效和強效, 適用於重度、肥厚性皮損或手足部皮膚較厚的部位;中效適用於輕中度皮損部位;弱效適用于輕度皮損, 可用於面部及皮膚薄嫩、褶皺部位。 但是超強效、強效及中效激素均不能長期且大面積使用, 儘量避免在面部及皮膚薄嫩、褶皺部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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