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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男子路上遇“美女”,上前搭訕後誘騙開房涉嫌強☆禁☆姦被捕

蜀黍有話說:如果你或身邊的人受到性侵害, 會選擇及時報警嗎?對蜀黍來說, 答案是肯定的。 但有些時候, 被害人及家屬出於“保護名聲”、“害怕報復”之類的考量,

選擇了隱忍, 令人倍感無奈。 性犯罪者並不會因為你的隱忍而良心發現, 更多時候, 你的一時隱忍除了讓罪犯逍遙法外、變本加厲、製造更多的受害者、給被害人留下心理陰影、甚至讓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罪犯的多次侵害外, 起不到任何積極的作用!這樣的放縱是某種程度上的助紂為虐, 當受害者逐漸增加, 年齡漸長, 罪惡早晚會被揭發, “保護名聲”的目的也無法達到。 請記住, 如果你們是被侵害者, 那麼錯誤並不在於你們自己!勇敢地報警吧。 不要理會那些不譴責犯罪的人, 反而對你們的不幸遭遇風言風語的不道德者, 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名譽(像這個案例一樣http://t.cn/RmkGd2C)。

下面的案例中, 受害人是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 無性防衛能力, 所幸她在事後向家人反映了自己遭到侵害的情況, 引起親人的重視, 遂報警。 除了精神病人外, 家長們還需要注意未成年人的特殊表現, 常常和孩子溝通, 避免他們在遭受性侵害後由於認識上的缺失(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是性犯罪)或遭到威脅等原因沒有向你們求助,

錯過最佳的追責時間。 更不要因為我們第一段提到的那些原因放棄追責。 站出來保護你們的孩子們吧!

來看案例↓↓↓

一不良男子在路上遇到一位資色較美的女子, 就主動上前搭訕, 發現女子正犯精神疾病, 認為有便宜可占的男子就誘騙女子去開房, 結果好事過後不久警方找上門來, 因涉嫌強姦精神病患者而被刑事拘留, 這名男子因一時衝動和愛貪小便宜而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2017年11月3日, 在省道徒步行走的妙齡女子上了一男子的電動車, 之後便被帶進了賓館。 幾天後公安機關接到了被害人家屬的報案稱起懷疑女兒被人強姦。 警方在接到報案後,

立即展開調查, 不久將犯罪嫌疑人吳某鎖定並抓捕歸案。

據吳某交代, 2017年11月3日, 吳某騎電動車從仙遊縣鯉城街道沿省道往郊尾方向行駛, 路過郊尾鎮梅塘村與東湖村之間路段時看見一名徒步的陌生女子, 見有年輕漂亮, 便上前搭訕, 隨後吳某發現該女子在精神方面患有疾病, 便一時色起將被害人誘騙至仙遊某賓館, 欲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 但多次遭到被害人反抗, 於是吳某通過給被害人錢、請被害人吃東西、給被害人買水果等方式誘騙被害人最終與其發生性關係, 女子第二天回家後, 向親人們反映自己被“欺負”一事, 其親人發現女兒衣衫不整, 於是向警方報警。

仙遊縣人民檢察院經過依法審查後認定,

犯罪嫌疑人吳某利用被害人患有精神疾病、無性防衛能力, 而許以利益誘騙被害人發生性關係, 違背被害人意志, 吳某的行為涉嫌強姦罪。 近日, 仙遊人民檢察院對吳某以涉嫌強姦罪依法批准逮捕。

(莆田晚報 李金春 陳一南 方坤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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