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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解決“五個不夠” 黨風廉政建設再出招

浙江檢察網紹興訊 “部分領導幹部對履行一崗雙責、嚴管嚴督硬不起來, 存在‘好人主義’傾向, 對不良現象和違紀幹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存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 ”上周, 在紹興市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 紹興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胡東林以問題為導向, 不留情面地指出紹興檢察系統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五個不夠”的問題, 在全體檢察幹警中引起強烈反響和深刻反省。

這“五個不夠”包括, 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的執行力不夠、防止“四風”問題回潮複燃的警惕性不夠、發揮黨建引領作用的主動性不夠、推動紹興檢察爭創一流的精氣神不夠、擔當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心不夠。

一石激起千層浪。 檢察長提出的“五個不夠”不僅切中要害、振聾發聵, 更引起了廣大檢察幹警的反思反省和自覺整改。 連日來, 紹興市檢察院各內設機構、基層檢察院紛紛組織學習討論, 對照檢查、剖析根源、落實責任, 並根據實際提出整改方案。

據瞭解, 紹興市檢察機關下一步將用好“一把利劍”、細化“三個責任”、開展“四個堅守”教育, 來切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 用好一把“利劍”, 進一步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 積極推進巡察組織建設, 加強巡察工作的制度建設, 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規劃、實施辦法。

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 把解決問題作為巡察工作的核心, 做到即知即改, 立行立改, 全面整改。 細化“三個責任”, 壓緊壓實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成員主要領導責任和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 要求各級院、各部門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工作要求, 把談心談話作為工作常態,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開展“四個堅守”教育, 將在檢察幹警中開展大學習大教育活動, 具體內容就是堅守政治生命、堅守事業信念、堅守紀律作風、堅守道德操守, 進一步凝聚思想、提振士氣、強化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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