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網紹興訊 “部分領導幹部對履行一崗雙責、嚴管嚴督硬不起來, 存在‘好人主義’傾向, 對不良現象和違紀幹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存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問題。 ”上周, 在紹興市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 紹興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胡東林以問題為導向, 不留情面地指出紹興檢察系統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五個不夠”的問題, 在全體檢察幹警中引起強烈反響和深刻反省。
這“五個不夠”包括, 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的執行力不夠、防止“四風”問題回潮複燃的警惕性不夠、發揮黨建引領作用的主動性不夠、推動紹興檢察爭創一流的精氣神不夠、擔當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心不夠。
一石激起千層浪。 檢察長提出的“五個不夠”不僅切中要害、振聾發聵, 更引起了廣大檢察幹警的反思反省和自覺整改。 連日來, 紹興市檢察院各內設機構、基層檢察院紛紛組織學習討論, 對照檢查、剖析根源、落實責任, 並根據實際提出整改方案。
據瞭解, 紹興市檢察機關下一步將用好“一把利劍”、細化“三個責任”、開展“四個堅守”教育, 來切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 用好一把“利劍”, 進一步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 積極推進巡察組織建設, 加強巡察工作的制度建設, 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規劃、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