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今天是消費者權益日,
也就是打假日。
在這一天央視會舉辦3.15晚會,
很多人都不喜歡看,
因為它不是什麼文藝演出。
這個日子是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 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重視, 促進各個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 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
1983 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 3 月 15 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從 1983 年以來,
每年 3 月 15 日,
全球各地的消費者組織都舉行大規模的活動,
宣傳消費者的權利,
顯示消費者的強大力量。
其中包括發佈新聞公報、向公眾介紹消費者組織的活動;告訴人們消費者組織將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做哪些工作;通過報紙、刊物、電臺和電視節目進行宣傳,
在學校發放宣傳材料或消費者刊物。
組織消費者權利的演說,
努力提高消費者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