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琳
如果說, 一次公開公正公平的審判是一本法治教科書, 是對相關法律知識、要點, 法律程式, 法治思想, 法治思維的傳播, 那麼一份稀裡糊塗、漏洞百出的判決書應該算是一本反面教科書——向公眾展示這個法院、法官是多麼不負責任、水準欠缺和不稱職。
日前, 由陝西省咸陽市渭城區法院制發的一份判決書, 因出現“爹比兒子大兩歲”等數處離奇錯誤而引來網友圍觀。 4月8日, 該法院向媒體表示, 已安排法官修訂補正判決書並對此事進行調查。
而就在10天前, 江蘇南京江甯區法院一張傳票被曝光, 其中“傳喚事由”一欄顯示為手工填寫的“開房”字樣,
如此錯誤簡直讓人“懷疑人生”——這還是本該嚴肅嚴謹、準確權威的司法審判和司法文書嗎?
近年來, 在多個場合,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態“讓熱點案件審判成為全民共用的法治公開課”。 可見, 社會關注度、熱度是普法的重要契機, 也形成了對相關司法機關適用法律的能力和水準的監督。 如果說, 一次公開公正公平的審判是一本法治教科書, 是對相關法律知識、要點, 法律程式, 法治思想、法治思維的傳播, 那麼一份稀裡糊塗、漏洞百出的判決書應該算是一本反面教科書——向公眾展示這個法院、法官是多麼不負責任、水準欠缺和不稱職。
從法律上來說, 判決書是審判活動的最終載體。 當事人拿到判決書, 所有法院認定的事實、證據、權利義務關係都寫在上面, 誰賠誰多少錢、誰向誰道歉、誰面臨處罰、誰的利益追索成功, 一旦判決生效, 各方當事人就要按照其載明的內容去做、去落實。 換句話說, 整個案件審判工作的精華實際上都濃縮在了這一紙裁判文書上。 如果說法官審了半天、雙方爭了挺久、證人到庭了、證物也齊全了, 耗費了不少司法資源, 結果判決書一下, 錯字連篇、邏輯不通、硬傷累累, 那麼很容易讓人對判決的公信力產生懷疑。 因此, 對判決書的規範性、準確性、邏輯性、法律性等, 都有相應的要求。
現實中, 我們對安全生產事故很敏感, 因為它關乎企業的財產、職工的生命。
從發展趨勢來說, 一方面, 最高法不斷推進、落實“法官對辦案品質終身負責”——製作判決書的品質顯然是辦案品質的應有之義;另一方面, 整個法院系統都在深入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和陽光司法, 開通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資訊四大公開平臺, 在滿足當事人知情權、參與權的同時, 自覺接受監督,
新時代對司法審判工作, 對法官的法治素養、職業精神、敬業精神, 提出了更高要求。 法律工作的每一個環節都應該是嚴肅嚴謹、“眼裡不揉沙子”的, 也應該有相應的制度、措施、人員去及時發現問題, 糾錯糾偏。 陽光司法的力量值得期待, 包括倒逼那些失職失能行為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