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籃球愛好者都是威少的球迷, 包括我自己, 因為他的打法熱血、奔放、直來直去、大開大闔, 充滿理想主義的色彩, 我們喜歡突破時候一殺到底的痛苦, 喜歡傳球時候充滿力量的橫向揮舞, 喜歡快攻的時候強行起跳的幹拔三分, 這就是威少獨一無二的特點。
然而, 對爵士一戰, 卻徹底暴露了威少的弱點, 自他成名以來就從未解決的技術缺陷和籃球理解力上的問題, 威少由於實在太過天賦異稟, 在籃球初學階段太過努力, 以至於他相信的東西和別人有所不同, 他的想法是:“打球嘛, 我就是打球而已,
所以說, 他是一種類似於“強迫症”的打法, 投不進就往死裡投, 傳球失誤了就繼續突破分球。 所以說, 你看他的打球的時候, 無論輸贏, 都會產生點莫名其妙的感覺, 甚至忍不住捧腹大笑, 問自己這是什麼情況?在客場輸給爵士的比賽中, 我們可以對比同樣轟下三雙的盧比奧, 你可以看出, 盧比奧的每一次傳球, 每一次進攻投籃, 都是有目的的, 目的只有一個, 就是擊敗對手, 贏得比賽。 拉塞爾-威斯布魯克的打法卻有所不同, 他太純粹了, 他投籃就是只為了投籃, 他突破就只是為了突破, 他傳球也只是為了傳球。
你可以發現, 盧比奧半場19+6+6, 每一次進攻都出現在恰到好處的位置, 他每一次出手, 都像一把鋒利的匕首, 紮在雷霆防守鏈條的節點上, 每一次出手, 都恰巧是對方對方猝不及防的瞬間, 每一次傳球, 也都徹底打穿了所有人的封鎖, 忽然出現在半場的空白位置, 讓米切爾、英格拉姆得到輕鬆出手的機會,
盧比奧的籃球理念就是:沒有機會的時候, 就絕不會強行出手, 存在機會的時候, 就絕不放過, 他的身材和膚色, 看起來根本不能和威少這種飛天遁地的超級賽亞人相抗衡, 但他不會高估自己的能力, 也從來不會在比賽中情緒化, 和對手較勁, 和皮球較勁, 和自己較勁。 從前他唯一的弱點是投籃, 整個賽季, 他完全改善了自己的投射技術, 忽然之間變成了一個沒有真正缺陷的一流控衛。 他可以像當年的史蒂夫-納什一樣, 行進中投進那些高難度的急停跳投, 也可以快攻中突施冷箭, 命中那些令人難以想像的三分球。
盧比奧三節轟下了22+10+8,
全場26+11+10,
每一次,
他都出現在正確的位置,
用看上去不那麼勁爆的方法,
完成了那麼多偉大的進攻回合,
他從來不去挑戰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更不去強行和更高更壯更快的對手對抗,
他只是把自己能夠做到的事情,
做到最好,
而威少,
卻永遠都做不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