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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勤奉隊裡的罪惡,6人偷吃野菜被打死,旁觀者嚇得渾身發抖

我們都知道在民國時期各地都有抓壯丁的歷史, 不過鮮為人知的是抓壯丁並不僅僅只限制于當時的蔣政權, 其實在淪陷區裡日本人也抓壯丁, 而且抓得非常過分, 只要是正常的青壯年幾乎沒有可以逃過。

當然, 日本人抓的壯丁跟當時中國人自己抓的不一樣。 當時蔣政府抓人主要是為了投入到戰場上去打日本鬼子, 雖然手段簡單粗暴, 但也是可以理解的, 民族危亡的時候你不上戰場, 他不上戰場誰來保衛祖國, 誰來保衛家。

因為蔣政府抓的壯丁是去打仗的, 所以身體不合格的人自然就可不用去了。 而日本人在中國淪陷區裡抓壯丁則不一樣, 他們抓去的人分配去當兵的非常少, 畢竟他們的正規部隊裡用中國人當兵不是很放心。 所以他們把人大多數都抓去當勞工。 在1942年10月26日, 當時在中國東北的偽政權公佈了《國民勤勞奉公局官制》,

還頒佈了《國民勤勞奉公法》。

這個法律規定, 年齡達到20歲到23歲的青年男子, 只要徵兵體檢不合格, 都有義務參加勤奉隊。 而到了1945年 3月11日, 日本戰爭吃緊, 需要更多人去掠奪中國的礦場物質。 他們又把參加勤奉隊的年齡延長到30歲。 這個法律還規定, 每個公民最少要到勤奉隊服役12個月,

必要時還要延長。

那這個勤奉隊都是幹什麼的呢?據史料記載, 日寇會讓他們去修建軍事工程、鐵路及公路。 也會讓他們參加水利、造林、土地開發、重要生產、農作物收穫、救災等等勞務工作。 而這些民工們除了義務為日本人勞動, 他們還面臨著被累死, 被餓死, 被打死的危險。

據當時的勤奉隊員李鳳來口述, 他曾親眼看見日寇逼死6個隊員。

那是1945年端午節後的一天早上, 日寇把所有隊員集合到一塊場地上訓話, 然後以逃跑的罪名將6名隊員綁出來毒打, 任憑那6個人苦苦哀求, 發出極度痛苦的嚎叫, 日本人都不為之所動, 無情的棍棒雨點般打來, 已經把他們的褲子打爛了, 屁股和上腿腫得老高, 皮開肉綻, 鮮血淌了—地……

李鳳來說當時他20來歲, 頭一回見到那種場面, 被嚇得渾身發抖。 那6個人第二天全部死了。 後來才知道他們其實並不是逃跑, 只是因為餓得受不了, 便在晚上睡覺時候到山上偷著挖些野菜充饑。 他們去挖了好幾次後, 最終被發現了, 於是日本憲兵硬說他們是合夥逃跑, 任6個人如何解釋, 都無濟於事, 最終活活被日寇折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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