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這個詞, 大家應該都不陌生。 最近縣交警大隊查獲了一起肇事逃逸案件, 肇事司機坑的不是爹, 而是坑了自己的兒子。
事情發生在4月13日, 早上八點四十分, 在陳王路和南高路岔口的紅綠燈處, 一輛微型麵包車快速闖過紅燈, 撞上一輛賓士車後滑行開去, 車子轉了個身後停了下來。
通過監控視頻可以看到, 麵包車司機在汽車停穩後, 便離開了車輛往綠化帶走去, 賓士車司機在發現對方離開後便趕往查看, 此時車內已經空無一人。
經過一番調查, 交警查到了麵包車車主, 車主表示車輛並非自己駕駛, 而是另有其人。 當天上午十點, 一名18歲的男孩前來投案自首, 稱自己便是當事司機, 那麼, 究竟是不是他呢?
縣交警大隊城東中隊中隊長 吳法根:
“在進一步對他進行詢問調查時, 我們發現他所說的事故經過和我們所瞭解的有出入, 經過再進一步談心和調取視頻監控資料, 發現不管是樣貌還是衣著, 他和我們調查的不符合。 ”
通過一番詢問核實, 真相終於大白。 真正的肇事司機其實是男孩的父親郭某, 男孩是來給父親頂包的。 事實上, 郭某不僅是肇事逃逸, 還沒有考取駕駛證。
縣交警大隊城東中隊中隊長 吳法根:
“郭某無證駕駛加肇事逃逸, 是兩項違法行為, 按照交通安全法是要執行拘留並罰款, 而駕駛人郭某的兒子涉及頂包, 也對他進行拘留。 ”
一時的糊塗使得父子兩人都得受到法律的懲罰, 對於這件事情的發生, 郭某也悔恨不已。
所以大家開車時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不僅要謹慎駕駛, 還得持證上路。 萬一發生了事故, 也不要肇事逃逸, 更不能找人頂包, 要知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事情真相一定會大白, 當事實被查證, 可就是錯上加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