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如果說在農村, 農民最關心、也比較擔心的事情, 因該就是土地確權這塊了。 從政策出臺, 要在5年內完成確權, 今年則就是最後的一年。 農民聽到土地要確權, 也都很支持和興奮, 畢竟確權之後土地更有價值, 自己家的土地更有保障。 而今年確權工作也接近尾聲, 預計2018年年底將會徹底結束, 農民期待的頒證也將到來。
雖然說確權對農民來說, 意義重大和深遠, 但是也並不是所有土地都能夠進行確權的。 比如說, 土地存在糾紛、土地面臨被徵收和拆遷、非法獲得的土地等, 都將面臨無法確權的風險。 沒有確權, 基本權益就無法保障了。
不過, 土地沒有確權, 或者錯過土地確權農民的土地將會被收回嗎?根據我國土地法相關規定:土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方得土地, 由此可見沒有確權的土地國家也不會收回。 但是今年土地確權之後, 有3類人將面臨失去土地的情況, 希望其中沒有你。
第1類:胡亂用地的
農村土地有規定和相應的用途, 未經允許不得從事非規定允許範圍內的活動, 比如說在耕地上建房, 開展其他與農業生產無關的活動, 肆意破壞和非法買賣土地等, 如果被發現, 嚴重的土地將會被收回,
第2類:土地拋荒常規規定的
為了提高土地使用率, 對土地拋荒的將給予處罰。 比如說承包地拋荒和宅基地閒置超過2年的, 集體是有權收回, 並且重新分配的。
3、有償退出以及被征地的
如果自願退出或者土地被徵用,
今年土地確權結束, 農民除了儘早整改違規用地之外, 當前首要任務就是積極配合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