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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加強職稱申報評審管理

昆明資訊港訊 記者江楓 近日,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計畫, 要求進一步完善職稱申報評審程式, 規範工作環節流程, 加大對職稱申報評審的核查追責力度, 維護職稱評審的公平公正。

省人社廳要求規範申報行為, 強化職稱申報誠信建設。 非雲南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在雲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須按委託評審流程申報;申報人員不得同時向兩個以上評委會報送申報評審材料, 也不得將評審未通過的材料, 再送其他評委會評審。 申報人員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並作出書面承諾。

全省要規範職稱評審工作程式, 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要完善高級職稱評審會前、會中、會後管理制度, 加強備案程式管理。 未按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備案的, 不得自行召開評審會議。

要明晰權責, 強化用人單位在推薦審核中的主體責任。 明確申報推薦各環節相關單位職責, 用人單位須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 並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要增加評審前公示環節, 強化社會監督。 用人單位和評委會承辦部門, 在推薦上報及評審備案前, 須採取適當方式對擬推薦人員及擬上會參加評審人員, 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無異議後方可推薦上報或提交備案。

從今年起, 將高級職稱資格審查許可權下放到評委會,

發揮各評委會在職稱申報評審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促進自我約束, 自我管理。

此外, 要完善監督管理機制, 加大職稱申報評審核查追責力度。 對不按規定進行審核推薦及評審的評審委員會, 將在全省範圍進行通報批評, 並暫停其評審工作。 經整改仍無明顯改善的, 要收回評審權。

對於申報人員弄虛作假, 或推薦審核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把關不嚴的, 一經查實, 除按職稱評審管理規定對申報人員進行處理外, 還將由評委會按人事管理許可權, 責成其主管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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