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彪新聞20日訊今天, 省教育廳下發通知, 對我省2018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作出指導。 通知規定, 2018年起, 我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將同步招生。 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元方式招生, 招生派位元比例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並逐年提高。
一、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2018年, 我省將重點做好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城市和縣鎮招生入學等各個方面的統籌工作。 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通過學區制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委託管理、九年一貫制學校等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 努力從根本上解決“擇校熱”問題。 通過開展城鄉對口幫扶、加強鄉村校長教師培訓、利用資訊技術共用優質資源、將優質高中招生分配指標向鄉村初中傾斜等方式, 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補齊鄉村教育短板。
二、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哈爾濱市作為重點大城市要積極探索破解“擇校熱”“大班額”問題的辦法舉措,
各地要積極推動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學規則。 小學入學一般採取登記入學, 初中入學一般採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 實行多校劃片的地區小學、初中可採取隨機派位元方式入學, 保障入學機會公平。 實行小升初對口直升的, 要按照強弱結合原則合理配對初中和小學學校。 實行學區制管理的地方,
小學、初中起始年級按照不超過國家規定班額標準招生, 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畫, 合理分流學生, 嚴禁因為控制班額而產生虛假班額, 2018年必須完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目標, 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工作取得更大進展。 對於新入學的義務教育學生, 要按照隨機派位元方式均衡編班。 要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 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推進融合教育, 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
三、自主招生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畫總數的5%
要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和每所普通高中具體招生計畫並嚴格執行。 要進一步明確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範圍、招生時間, 嚴格控制跨地市、縣區招生的學校數量。 要嚴格規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式, 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後進行。 自主招生物件應為招生區域內初中學校在籍在讀應屆畢業生, 招生計畫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畫總數的5%。 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學校的招生計畫,
要切實提高中考命題品質。 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確定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內容, 提高命題品質, 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 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繫, 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推動深入實施素質教育。
要積極探索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或參考。 繼續清理和規範中考加分專案和分值, 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 要從2018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 要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 招生名額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四、民辦學校招生將按一定比例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元
依法嚴格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畫和確立的招生範圍加強監管。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實施民辦學校面試(面測)內容(包括面測方式、面測題目)備案制度。凡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畫、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實行民辦學校招生公開承諾制度,在招生前所有民辦學校須通過學校網站等向社會承諾:不以任何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面測內容不包含任何知識性內容。
從2018年秋季學期開始,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元方式招生,隨機派位元比例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並逐年提高。
五、嚴查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招生掛鉤
各地要高度重視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完善措施,落實責任,確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節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各地要加強對以“上課外輔導機構、擇校班等理由”長期請假學生的管理力度,引導家長依法送其子女按時上學並完成義務教育。要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各地要進一步健全科學、明晰、便捷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秩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諮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暢通舉報管道。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從2018年開始,各地須在電視、網站、報紙等媒體開設專欄,對違規機構及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並點名道姓公開曝光,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六、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
嚴禁無計畫、超計畫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資料;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七、4月30日前上報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計畫
要做好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結合全面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有關要求,堅決查處擾亂我省中小學招生工作秩序的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要進一步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切實解決本地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招生等方面進行全程監控,監督並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範辦學的責任。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各地要于2018年秋季開學後兩周內,普遍開展一次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於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地方和學校要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將國家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落到實處。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將此通知傳達到區縣教育局和所有中小學校(含民辦),並於4月30日前將本市(地)義務教育、高中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或方案)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或計畫)報教育廳備案。
編輯:牟研
審核:張楊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四、民辦學校招生將按一定比例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元
依法嚴格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畫和確立的招生範圍加強監管。堅決制止違規跨區域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行為。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實施民辦學校面試(面測)內容(包括面測方式、面測題目)備案制度。凡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畫、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實行民辦學校招生公開承諾制度,在招生前所有民辦學校須通過學校網站等向社會承諾:不以任何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面測內容不包含任何知識性內容。
從2018年秋季學期開始,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元方式招生,隨機派位元比例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並逐年提高。
五、嚴查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招生掛鉤
各地要高度重視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完善措施,落實責任,確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節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各地要加強對以“上課外輔導機構、擇校班等理由”長期請假學生的管理力度,引導家長依法送其子女按時上學並完成義務教育。要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各地要進一步健全科學、明晰、便捷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秩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諮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暢通舉報管道。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從2018年開始,各地須在電視、網站、報紙等媒體開設專欄,對違規機構及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並點名道姓公開曝光,持續保持高壓態勢,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六、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
嚴禁無計畫、超計畫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資料;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七、4月30日前上報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計畫
要做好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結合全面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有關要求,堅決查處擾亂我省中小學招生工作秩序的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要進一步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切實解決本地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招生等方面進行全程監控,監督並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範辦學的責任。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各地要于2018年秋季開學後兩周內,普遍開展一次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於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地方和學校要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將國家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落到實處。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將此通知傳達到區縣教育局和所有中小學校(含民辦),並於4月30日前將本市(地)義務教育、高中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或方案)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工作方案(或計畫)報教育廳備案。
編輯:牟研
審核: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