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
西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殷 靈
為突出未成年檢察工作的專業性, 我院在司法體制改革試點中, 以辦案組的方式, 用春城昆明的“春”字, 和未檢工作員額檢察官龍蕊的“蕊”字相組合, 設立了以檢察官名字命名的未檢“春蕊工作室”, 春城無處不飛花, 也蘊含了春融萬物、呵護成長之意, 象徵著希望。
作為共青團中央、最高檢聯合表彰的“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我院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 也在創新中努力探索:
一是以職能整合為重點, 保護措施由散到治集成。 “春蕊工作室”, 集“捕、訴、監、防、教”於一體, 由過去多個部門分散履責的粗放型模式,
二是以特別程式為依託, 審查重心由案到人轉變。 較過去側重於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法律適用是否正確的司法審查模式, 我們理解, 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中, 司法審查已轉化為工作的基礎,
三是以兒童利益保護優先, 兒童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兼顧雙向保護。 平等法益彰顯司法價值。 堅持關愛又嚴管, 寬容不縱容, 平等評估保護案件各方當事人之間的法益, 對於需要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會幫扶以及監管缺位的涉案未成年人, 通過檢察建議、糾正違法、追訴追捕等方式積極履行檢察監督職能, 最大限度保護涉案未成年人, 同時也在司法的法治軌道內, 努力修復社會關係。
四是以開放多元為方向, 力促共治善治格局。
我們不斷引導迷途少年歸航, 也在具體工作中播下一粒愛的種子, 為孩子健康成長撐起法治藍天。 萬物更新始於春, 西山“春蕊”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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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丨田顥
策劃 | 王衛雲 李曉花
監製 | 肖鳳珍
來源 |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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