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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房子也沒買,保險也買不了了……

老師:您好!分享一個核保經歷, 也諮詢您一個問題。 

結果雖然不理想, 但卻是一個很好的案例, 我覺得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思考:1.買保險這事兒到底急不急?本案中, 房子和保險對這個家庭來講完全是兩個不同財富數量級的財產, 在房子面前, 保費支出可以忽略不計, 可是房子卻實實在在地影響了投保進度。 還好這期間發生的就醫只是虛驚一場, 如果真是一場重疾, 那才真的要影響客戶買房子的事呢。
2.如果沒有虛驚一場的就醫, 是不是客戶的保險配置還要繼續拖?3.開始只是以為血脂高一點, 但在正常值範圍之內。 ——如果真是這樣, 是不是應該不做異常告知?我們要注意, 健康告知並非事事告知, 要看投保書當中問了什麼。 血脂如果在正常值範圍內, 不用告知的。 (當然了, 事後發現有胸痛, 但是投保時並不知情。 )4.投保時仔細看看客戶的病歷還是有必要的, 可以避免很多麻煩。 5.通常來講, 如果客戶的健康告知比較配合, 願意提交更多材料, 對核保是有利的。 因為對核保人員來講, 如果資料不全, 無法判斷, 往往傾向於做保守的核保結果。 對保險公司保守, 對客戶自然就不利。 6.看這個情況其實不嚴重的,
只是可能短時間內差異很大, 另外, 三天和三年的這個問題我不知道核保老師是否去調查了, 說實話, 調查也比較難, 醫生一天看那麼多病人, 應該很難記得當時客戶怎麼說的。 所以核保的結論是延期, 半年後再投保, 情況應該還算樂觀。 7.整體來講, 你在這個案例當中並沒有太大失誤, 即使第一次資料齊全了, 三天和三年的這個問題估計影響也挺大的, 公司還是會要求客戶進一步檢查, 核保結果可能還是一樣。 只是如果早發現, 客戶先到醫院改病歷, 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8.換一家公司可以試試, 結果未必更好。 但新發現情況不告知, 這個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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