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分享一個核保經歷,
也諮詢您一個問題。

結果雖然不理想,
但卻是一個很好的案例,
我覺得有以下幾點值得我們思考:1.買保險這事兒到底急不急?本案中,
房子和保險對這個家庭來講完全是兩個不同財富數量級的財產,
在房子面前,
保費支出可以忽略不計,
可是房子卻實實在在地影響了投保進度。
還好這期間發生的就醫只是虛驚一場,
如果真是一場重疾,
那才真的要影響客戶買房子的事呢。
2.如果沒有虛驚一場的就醫,
是不是客戶的保險配置還要繼續拖?3.開始只是以為血脂高一點,
但在正常值範圍之內。
——如果真是這樣,
是不是應該不做異常告知?我們要注意,
健康告知並非事事告知,
要看投保書當中問了什麼。
血脂如果在正常值範圍內,
不用告知的。
(當然了,
事後發現有胸痛,
但是投保時並不知情。
)4.投保時仔細看看客戶的病歷還是有必要的,
可以避免很多麻煩。
5.通常來講,
如果客戶的健康告知比較配合,
願意提交更多材料,
對核保是有利的。
因為對核保人員來講,
如果資料不全,
無法判斷,
往往傾向於做保守的核保結果。
對保險公司保守,
對客戶自然就不利。
6.看這個情況其實不嚴重的,
只是可能短時間內差異很大,
另外,
三天和三年的這個問題我不知道核保老師是否去調查了,
說實話,
調查也比較難,
醫生一天看那麼多病人,
應該很難記得當時客戶怎麼說的。
所以核保的結論是延期,
半年後再投保,
情況應該還算樂觀。
7.整體來講,
你在這個案例當中並沒有太大失誤,
即使第一次資料齊全了,
三天和三年的這個問題估計影響也挺大的,
公司還是會要求客戶進一步檢查,
核保結果可能還是一樣。
只是如果早發現,
客戶先到醫院改病歷,
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8.換一家公司可以試試,
結果未必更好。
但新發現情況不告知,
這個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