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工委要遴選2名工作人員。 今年與往年不同的是特別強調“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
小趙看著遴選公告:“------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從事特殊專業崗位工作的可以適當放寬。 ”
他按照公告計算自己的年齡超了3個月, 可他一想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政法部門工作, 正好符合年齡放寬的條件。 於是他決定去報考。
“你的年齡超了3個月零25天, 但你的工作崗位符合年齡放寬條件, 可以報考。 ”小趙報名順利地通過了資格審查。
接下來就是筆試、面試他一路領先名列第二。
組織考察也是遴選程式的重要環節,
下一步就是等額體檢(即錄用人數和體檢人數相等)。
他體檢通過了。
最後一關是公示,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 就可以辦理調任手續了。
終於公示了。
但公示的錄用人名中沒有小趙。
小趙急了, 到省人大人事處詢問原因被告知:“你的年齡不符合放寬條件, 你被取消了錄用。 ”
小趙不服, 向遴選部門提出了異議:
1、我的年齡不符合放寬條件, 為什麼讓我參加考試?
2、我的年齡不符合放寬條件組織考察為什麼認定我符合條件?
3、我的年齡不符合放寬條件為什麼讓我參加體檢?
他沒有得到答覆。
“你再不要找了?”政治部徐主任十分嚴肅地說。
“為什麼?”
“上午省人大主任就你參加遴選的問題把咱們局長找去了, 局長回來讓我和你談談, 不要找了。 ”
“不公平, 不公正, 我得找!”
小趙生氣地站起來說。
“你這是無組織, 無紀律, 你再找, 就把你現在的工作崗位調換了, 將來晉級提職什麼都沒你的份!”
徐主任也生氣地站起來說。
“這究竟是為什麼?”小趙刨根問底。
“排在第三名的考生是省人大主任的親屬!”
徐主任的回答鏗鏘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