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汽車>正文

桐柏交警:同一地點查酒駕 不二悔改再拿下

俗話說的好, “吃一塹長一智”, 酒後駕駛被查一次, 按理說就應該長記性了, 可就是有人心存僥倖, 屢次鋌而走險。 這不, 桐柏一奇葩男子, 在不到兩個月裡, 在同一時間段、同一地點、駕駛同一輛車, 被同一交警先後查獲兩次, 酒精檢測結果也是神一般的相似, 簡直是比著上一次喝的。

全省週末統一行動中查酒駕

4月21日, 桐柏交警按照全省公安交警部門開展週末統一行動要求, 嚴厲打擊、查處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全力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為群眾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14時25分許, 桐柏公安交警城區中隊在206省道申鋪高速口路段開展全省週末統一行動, 在對一輛自西向東駛來的黑色號牌為豫R97XXX的奧迪A6轎車例行檢查時, 駕駛人打開車門後一股酒氣撲面而來, 經對駕駛人袁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 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依法對車輛進行指定停放, 當即將袁某送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並約束至酒醒。

交警與駕駛人看著都面熟 原來是“慣犯”

民警在攔查該車輛例行檢查時, 就感覺“這輛車牌號好眼熟, 是不是以前在哪查過。 ”, 在向該車駕駛人要求出示機動車駕駛證時, 該駕駛人不慌不忙的拿出了一份交警《行政處罰決定書》, 而且那表情看著查處的交警也面熟。

民警將該處罰決定書打開一看, 顯示機動車駕駛證為被暫扣期間。 原來這輛車和駕駛人袁某都是“老面孔”了。 2018年3月9日下午, 桐柏交警在S206省道申鋪高速口路段設卡攔截的時候, 就查到過袁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2.57mg/100ml, 屬於飲酒駕駛, 對袁某進行了罰款1000元, 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到4月21為止, 他還未滿六個月, 還屬於駕駛證暫扣狀態。

經檢測, 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62.80 mg/100ml, 為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一連串的巧合, 讓民警們都覺得很驚訝, 但是對於袁某本人來說, 這次的代價卻比44天前慘痛的多。

袁某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將面臨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至2000元, 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且時隔44天再次酒駕被查,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 袁某將面臨處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目前, 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袁某這是不撞南牆不回頭, 不進監獄不甘休, 典型的僥倖心理, 屢教不改, 為了喝酒不計後果, 酒後駕車的如此肆無忌憚, 幸好再次被交警查獲, 不然說不定會造成什麼後果。

桐柏公安交警再次苦口婆心的勸一句: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不要拿生命開玩笑!堅決杜絕酒駕!(劉振偉 肖書鼎)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