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農民工不戴安全帽賠償被打折 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不戴安全帽賠償被打折的啟示

據4月26日《工人日報》報導, 在施工現場受傷的農民工曹師傅將福建連城某裝潢公司告到法院, 要求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損失共計12.5萬餘元。 近日, 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 由於事發時沒有戴安全帽, 曹師傅對自己受傷也要負責, 裝潢公司被判承擔70%的賠償責任, 曹師傅獲賠8.75萬元。

上述事件雖是個案, 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客觀現實:很多施工人員不戴安全帽可能不是一兩次偶然的疏忽, 而成了一種習慣。 究其原因, 有些是覺得戴著麻煩又不舒服, 有些是心存僥倖,

認為事故不會發生。

時下, 相關部門和企業都在積極為勞動者創造安全、衛生、舒適的勞動條件, 盡可能預防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以及中毒、職業病的發生。 各種勞動保護措施也日益完善, 除了為一些勞動者配備工作服、防毒面具護具、手套帽子等, 還包括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對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專門培訓等。

然而, 如果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增強、安全生產的弦沒有繃緊, 硬體措施再完備, 勞動者懶得用或者不願用, 最終也只能是形同虛設。 因此, 有必要針對認識層面的問題, 對勞動者尤其是建築工程領域的農民工進行必要的宣傳和培訓。

保障安全生產,

要依靠勞動者自身, 同時要依靠流程、規章等“硬杠杠”。 如今對一些企業來說, 規章和紀律不是沒有, 而是不精、不細, 缺乏有效的配套激勵和獎罰措施。 如何讓紀律規章走出“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要’”的怪圈, 真正實起來、活起來、入腦入心, 相關企業還需多動腦筋。

此外, 常態監督、無縫監管也是將安全生產進行到底的重要保證。 及時傾聽勞動者對勞保措施和紀律規章的意見回饋, 對相關規定和舉措進行靈活有效地調整與完善;切實履行監管義務, 通過設置監督員等手段充分發動基層力量等, 都很必要。

從每一個工人主動戴上安全帽, 到各方嚴格遵守紀律規章、協同作業, 每個主體、每個環節的努力, 都不會白費, 也都是向“安全無事故”目標的更進一步。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