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範圍內, 我國是第一個提出把電動汽車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國家。 應該說, 把電動汽車產業提到如此高的層面, 這是我國的一大特點, 也是別的國家所沒有的。 我國城市交通和環境現狀, 決定了發展新能源電動車勢在必行, 未來我國電動汽車大有可為。
和我國相比, 美國在上世紀60年代開始研發生產電動汽車, 技術積累比較深厚。 近年來, 美國政府對電動汽車實施政策和經濟的激勵措施, 以促進其發展。 需要注意的是, 美國政府對電動汽車的頂層設計比我國更細緻全面。 比如, 美國的電動汽車政策不僅激勵生產企業,
我個人認為, 有了好的頂層設計, 加上企業的創新和管理, 整個產業才能走上良好的發展之路。 因此, 我國在電動汽車的頂層設計上要向美國學習, 多方面進行考慮。 目前國內最大的問題是政策過分補貼企業, 使得企業只注重增加產能, 在創新和管理上做得不夠。 應該說, 國家的政策不但要補貼企業, 而且要多方面地補貼消費者、甚至動力電池等產業鏈上的零部件企業。
此外, 從歷史來看, 電動汽車的產生其實比燃油車還要早, 但是當年汽車大王福特通過自己的努力讓燃油車打敗了電動汽車。
因此, 我國從政府管理到產業發展, 都需要學習福特的跨界融合精神。 在政府層面, 很多部門的司局都是在按照條條框框的方式進行管理, 這不符合行業發展規律, 也不利於創新, 部門之間應當改變管理理念, 相互融合, 才能把產業的生態和業態整合好。
在產業發展方面, 應當學習矽谷的“合作、精深、包容、開放”的跨界融合精神。 一個產業的業態和生態要發展起來,
應該說, 我國的電動汽車產業已經度過醞釀期、導入期, 現在進入成長期。 雖然我國電動汽車產業還存在諸多問題, 但是基於我國能源改革、環境改善和民眾出行的需求, 我國有望成為世界電動汽車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