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築”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激勵約束機制, 保障公司長遠發展, 增強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骨幹對公司健康發展的責任感、使命感, 有效地將公司利益、股東利益、骨幹利益相結合, 使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 公司擬實施價值分享計畫。
一、 方案概述
通過對公司骨幹人員的領導才能、專業才能及盈利貢獻等方面的客觀評判, 將公司骨幹人員劃分為相應層級的“××合夥人”, 並建立“合夥人晉升通道”以及“退出機制”, 力爭實現“合夥人”的責、權、利統一。
1) 激勵工具:包括分紅、超額分紅、股權分紅、特別福利、中長期保障等;根據合夥人的不同層級對上述激勵工具進行相應組合, 以確保激勵效果。
2)激勵對象:以資金、實物或技術性勞務對公司的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納入合夥人範圍, 即包括公司股東(含機構股東的代表人)、參與高層經營管理的合夥人及非合夥人、中層業務骨幹等。
二、 合夥人架構
1、 “合夥人”定義及准入條件
公司合夥人分為以下層級:
1)合夥人
l 與公司宣導的價值觀一致, 願意長期參與公司的成長、發展;
l ...............................
l ....................................;
l ..........................
l 經公司股東會認可, 具有卓越技術才能;
l ....................................;
l 經公司股東會討論認為可以納入合夥人界定範圍的其他情況。
以上七項要求中滿足五項即可成為合夥人。
2)高級合夥人准入條件:
l ....................................;;
l 在公司服務滿5年以上, 並擔任公司高層管理崗位滿3年;
l ....................................;
l ....................................;
l 經公司股東會認可, 具有卓越技術才能;
l ....................................;
l 經公司股東會討論認為可以納入高級合夥人界定範圍的其他情況;
以上七項要求中滿足五項即可成為高級合夥人。
3) 首席合夥人准入條件:
l ....................................;
l 累計三年達到高級合夥人准入條件;
l ....................................;
l 經公司股東會討論認為可以納入首席合夥人界定範圍的其他情況。
以上四項要求中滿足三項即可成為首席合夥人。 其獲得的股權由公司原有首席合夥人與其協商後確定。
2、 “合夥人”晉升機制
達到上述指標後骨幹即可申請晉升為相應層級的合夥人, 晉升首席合夥人必須由三名首席合夥人提名, 並經公司股東會討論之後全體通過;晉升合夥人及高級合夥人須由二名首席合夥人提名, 並得到公司股東會全體通過。
三、 方案描述
在保留公司原有薪酬及獎金制度(包括月發薪酬及季度、年度獎金)的基礎上, 針對不同層級合夥人設計帶有梯度性的價值分配方法, 激勵工具及其適用物件如下表所示:
方案細節描述如下:
1、 分紅
2、超額分紅注:若合夥人從公司離職,
其離職之後未兌現的分紅部分原則上不予支取。
超額分紅權以參與高層經營管理的高級合夥人及首席合夥人為激勵物件, 公司以本年度盈利狀況為依據, 以公司當年可分配利潤為基數提取一定比例計做當期超額紅利;提取數額一般為公司當年可分配利潤的50%。 分紅比例須考慮激勵物件司齡、職務、產值貢獻度等個人因素, 按照如下方式進行確定:
確定依據:根據激勵物件司齡、職務、個人產值貢獻度及團隊產值貢獻度係數進行確定, 示例如下:
l ....................................;
l ....................................;
l ....................................;
注1、r表示司齡,即激勵物件擔任公司高層管理崗位起至本考核年度年終節點為止的入職時間;
注2、k表示團隊產值貢獻倍數,表示某專案團隊年產值多於該年度團隊產值最低額的倍數,即k=某項目團隊年度產值/該年度若干項目團隊中的最低產值。
注3、研發及非產值型管理類人員為公司的組織協調、長遠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從而間接為公司創造產值,因此在其產值係數的核算過程中,團隊產值係數設定為1.4,即取上表中各產值係數的平均值。
l 確定方法:根據某激勵物件的實際情況計算將相應係數求和,得個人係數Ti,並求出所有合夥人指標總分值之和T=∑Ti;激勵對象i參與分紅總量分配的權重為Qi=Ti/∑Ti,若分紅總量為W,則該合夥人的個量為Xi=W*Qi。
l 兌現安排:為實現長期激勵的目的,合夥人所獲當年分紅須以60%、40%的比例分兩年兌現。
3、特殊福利
特殊福利以各級合夥人為激勵物件。公司為激勵物件組織帶薪休假、考察性旅遊及進修培訓等活動,相關費用開支在年度預算中進行安排,並計入公司當期成本。休假及進修活動的時間、次數及具體安排結合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確定。根據合夥人的不同層級,將其所享受的特別福利區分如下:
4、中長期保障注: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非合夥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參照享受高級合夥人的特殊福利標準;非合夥人的中層管理人員可參照享受合夥人的特殊福利標準。
中長期保障以全體高級合夥人及首席合夥人為激勵物件,旨在為激勵物件提供重大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中長期保障措施;此保險類激勵模組不以還本、盈利為目的,其所需相關費用計入公司當期成本。激勵物件達到高級合夥人或首席合夥人的准入條件時,即可享受相應層級的保險產品及保額,具體如下表所示:
2、合夥人離職後,公司終止繳納其重大疾病保險額,續保費用需由激勵物件個人 承擔;注:1、重大疾病保險為長期投保險種,其投保總額不受公司盈利狀況影響;
3、意外傷害保險為年度投保,保額由公司股東會根據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狀況確定。
4、個人可享受累計保額由層級確定,不受個人業績、持股量等因素影響。
具體保險產品的選擇及其設計細節須由公司與承保方協商後最終確定。
四、公司、激勵物件發生異動時如何實施價值分享計畫(一)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計畫即行終止:
1、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2、公司出現合併、分立等情形。
(二)激勵物件個人情況發生變化
l ....................................;
l ....................................;
l ....................................;
3、激勵物件因辭職、公司裁員而離職的,激勵物件當年的實物及福利性獎勵暫停發放,並取消尚未兌現的各類分紅。
l ....................................;
l ....................................;
l ....................................;
5、激勵物件與公司達成協議而暫時離職,應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由於公司安排或工作需要造成暫時離職的,經全體股東認定後,激勵物件當年的實物及福利性獎勵正常發放,分紅及超額分紅數額由公司股東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2)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暫時離職的,經全體股東認定後,當年的實物及福利性獎勵暫停發放,分紅及超額分紅數額由公司股東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6、激勵物件因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而離職的,激勵物件當年的實物及福利性獎勵暫停發放,其未兌現分紅及超額分紅數額由公司一次性支付。
7、其它未說明的情況由公司股東會認定,並確定其處理方式。
示例如下:l ....................................;
l ....................................;
l ....................................;
注1、r表示司齡,即激勵物件擔任公司高層管理崗位起至本考核年度年終節點為止的入職時間;
注2、k表示團隊產值貢獻倍數,表示某專案團隊年產值多於該年度團隊產值最低額的倍數,即k=某項目團隊年度產值/該年度若干項目團隊中的最低產值。
注3、研發及非產值型管理類人員為公司的組織協調、長遠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從而間接為公司創造產值,因此在其產值係數的核算過程中,團隊產值係數設定為1.4,即取上表中各產值係數的平均值。
l 確定方法:根據某激勵物件的實際情況計算將相應係數求和,得個人係數Ti,並求出所有合夥人指標總分值之和T=∑Ti;激勵對象i參與分紅總量分配的權重為Qi=Ti/∑Ti,若分紅總量為W,則該合夥人的個量為Xi=W*Qi。
l 兌現安排:為實現長期激勵的目的,合夥人所獲當年分紅須以60%、40%的比例分兩年兌現。
3、特殊福利
特殊福利以各級合夥人為激勵物件。公司為激勵物件組織帶薪休假、考察性旅遊及進修培訓等活動,相關費用開支在年度預算中進行安排,並計入公司當期成本。休假及進修活動的時間、次數及具體安排結合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確定。根據合夥人的不同層級,將其所享受的特別福利區分如下:
4、中長期保障注: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非合夥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參照享受高級合夥人的特殊福利標準;非合夥人的中層管理人員可參照享受合夥人的特殊福利標準。
中長期保障以全體高級合夥人及首席合夥人為激勵物件,旨在為激勵物件提供重大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中長期保障措施;此保險類激勵模組不以還本、盈利為目的,其所需相關費用計入公司當期成本。激勵物件達到高級合夥人或首席合夥人的准入條件時,即可享受相應層級的保險產品及保額,具體如下表所示:
2、合夥人離職後,公司終止繳納其重大疾病保險額,續保費用需由激勵物件個人 承擔;注:1、重大疾病保險為長期投保險種,其投保總額不受公司盈利狀況影響;
3、意外傷害保險為年度投保,保額由公司股東會根據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狀況確定。
4、個人可享受累計保額由層級確定,不受個人業績、持股量等因素影響。
具體保險產品的選擇及其設計細節須由公司與承保方協商後最終確定。
四、公司、激勵物件發生異動時如何實施價值分享計畫(一)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計畫即行終止:
1、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2、公司出現合併、分立等情形。
(二)激勵物件個人情況發生變化
l ....................................;
l ....................................;
l ....................................;
3、激勵物件因辭職、公司裁員而離職的,激勵物件當年的實物及福利性獎勵暫停發放,並取消尚未兌現的各類分紅。
l ....................................;
l ....................................;
l ....................................;
5、激勵物件與公司達成協議而暫時離職,應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由於公司安排或工作需要造成暫時離職的,經全體股東認定後,激勵物件當年的實物及福利性獎勵正常發放,分紅及超額分紅數額由公司股東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2)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暫時離職的,經全體股東認定後,當年的實物及福利性獎勵暫停發放,分紅及超額分紅數額由公司股東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6、激勵物件因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而離職的,激勵物件當年的實物及福利性獎勵暫停發放,其未兌現分紅及超額分紅數額由公司一次性支付。
7、其它未說明的情況由公司股東會認定,並確定其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