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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6個案件 用時不到半小時

本報訊近日, 江蘇省泗陽縣檢察院適用快速辦理機制提起公訴的沈某危險駕駛案、朱某盜竊案等6個案件在法院集中開庭審理, 並當庭宣判, 總共用時不到30分鐘。 當天庭審結束後, 宿遷市檢察機關聯合法院、公安、司法等單位召開聯席會議, 決定在全市推開認罪認罰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

為提高司法辦案品質和效率, 2017年初, 宿遷市檢察院決定在泗陽縣檢察院試點認罪認罰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 同年3月16日, 泗陽縣檢察院聯合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共同出臺《關於認罪認罰輕微刑事案件適用快速處理常式的實施辦法》(下稱《辦法》),

規定了危險駕駛、交通肇事以及犯罪數額較小的盜竊等三類輕微刑事案件適用快速辦理機制。

“這三類認罪認罰輕微刑事案件從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至判決, 將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 其中審查起訴環節僅7個工作日。 ”泗陽縣檢察院檢察長介紹, 《辦法》具體規定了各階段的審查期限及程式的啟動、中止條件等。

據瞭解,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 泗陽縣檢察院從精簡程式、簡化文書、縮短期限等方面著手, 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 提升辦案效率, 同時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確保只“簡”程式, 不“減”權利。

“要不是你們快速辦案, 我還真趕不上回家收稻子啊。

”2017年9月1日因危險駕駛被移送審查起訴的張某, 是家中唯一的勞動力。 泗陽縣檢察院對其適用快速辦理程式, 當天受案, 次日起訴, 三日後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 “十一”過後張某刑滿釋放, 正好趕上家中收稻子。

截至目前, 泗陽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快速辦理機制辦理案件303件314人, 占起訴案件總數的47.4%, 服判率達99.7%, 實現了公正與效率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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