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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話德意志第二帝國(22)有德國特色的議會政黨制度

從政治上說, 1871年成立的德意志帝國, 並不是中國秦朝那種“掃平六國一統天下”的模式。 它依然由20多個邦國組成, 每個邦國都有自己的君主。

只不過, 普魯士占了帝國領土和人口的一大半, 帝國皇帝由普魯士國王兼任, 帝國宰相由普魯士首相兼任。 所以實際上帝國就是擴大化的普魯士。

為了既讓帝國能保持高效的統治, 又不讓各邦覺得自己被吞併了, 還要兼顧資產階級自由派的虛榮, 俾斯麥煞費苦心地設計了權力分割方案。

帝國中央政府掌握軍隊、外交、金融、國稅、關稅等根本大權。 各邦則擁有員警、部分司法、地稅、宗教、教育等權力。 德國不像英、法那樣設立內閣。 主要國家大事都在宰相手裡, 宰相直接任命各政府部門的負責人, 而皇帝有權任命和罷免宰相。 就是說, 在國家大權上, 完全是自上而下的, 老百姓沒有決定權。

(俾斯麥和李鴻章)

立法權則掌握在聯邦議會(上院)手中。 聯邦議會由各邦政府派出高級官員組成, 這是一個權力很大的機構, 比英法的上院更有權, 不但能立法, 還能仲裁帝國內各邦的爭執。 由於聯邦議員都是各邦政府直接派出的, 所以基本都是高官貴族, 代表各邦君主利益討價還價。

聯邦議會的58個席位中, 普魯士佔有17個席位。 而同時憲法又規定, 只要有14票不同意, 任何決議都不能通過。 這事意味著什麼, 不用多說大家也都明白。

那麼, 資產階級和普通老百姓有什麼權力呢?別急, 宰相大人自有安排。 俾斯麥還設立了一個帝國議會(下院), 全國25歲以上的男子都可以通過秘密投票的方式選出自己的代表。 這是真正意義上的民主議會, 可是這個議會的權力十分有限, 並不像其他國家的下院具有監督、彈劾和通過法律的權力。 他們只能提出建議, 等待聯邦議會的高官貴族們批准。 皇帝和聯邦議會可以隨時解散他們。 所以, 下院更像是一個論壇, 讓資產階級和平民百姓的政治家們高談闊論,

盡情發表看法, 吸引下面老百姓的掌聲, 或者供上面的老大們參考。

儘管這個議會並不具有實權, 卻是真正由全民普選的。 對於長期受到封建壓迫的老百姓尤其是資產階級們, 能有這樣一個舞臺, 已經很讓人興奮了。 他們立刻興致盎然地沖過去, 熱火朝天地參加競選, 慷慨激昂地發表見解。 他們組成了許多政黨, 並且在鬥爭中越來越發達。 沒幾年, 德意志出現了大量政黨。 除了代表封建貴族的保守黨, 代表資產階級自由派的民族自由黨這些, 還有代表天主教勢力的天主教中央黨等等。

(俾斯麥和主教對弈)

甚至就連一貫又窮又沒地位的工人階級, 也有了自己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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