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時期就已經有了罌粟, 只是最開始用於醫學領域, 當時的醫學家也指出了其副作用, 雖然對止病有良效, 但容易讓病人上癮, 由藥變毒。 清朝在鴉片問題上有“禁煙”和“弛煙”兩種意見, 其中主流是禁煙。 早在雍正七年, 即1729年雍正帝就頒佈了《興販鴉片及開設煙館之條例》, 對鴉片的買賣和銷售、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處罰。
但由於英國為扭轉貿易逆差, 對中國大量走私鴉片, 加之朝綱日漸腐敗, 吸食鴉片的人群呈增長之勢。 到第二次鴉片戰爭後, 由於清政府與列強簽訂《通商章程善後條約》, 鴉片貿易合法化, 禁煙令廢除, 進而鴉片成為了真正的“福壽膏”。 加之清朝人口增長, 人地矛盾突出, 人們生活水準和生活態度的轉變, 吸食鴉片成為人們消極避世的一種人生態度。 另外, 隨著鴉片利潤的刺激, 國內也大量種植鴉片, 一方面增加了清廷的稅收收入,
煙毒氾濫也與當時社會風氣的轉變有很大關係。 清末國門大開, 西方的物質和精神文化傳入中國, 對人們的衣食住行和消費觀念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一定程度上, 鴉片被美化為“上層社會”的代表, 成為衡量人們身份地位的一個條件。 還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國傳統道德理論上對吸食鴉片並沒有形成約束力, 因此對於吸食鴉片有無影響社會道理, 有無違背社會綱常沒有形成一致的觀點。 綜上所述, 鴉片在人們中間成為一件普通可及的流通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