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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做一個幸福的人,對職業病說“NO”

陽光明媚, 春暖花開,

愉快的五一小長假馬上就要來了,

很開心, 很激動, 有木有?

預祝廣大勞動人民節日快樂!

勞動最光榮, 健康亦重要!

勞動者們在工作崗位上發光發熱時,

也要注重身體健康, 警惕職業病!

身體可是咱革命的本錢啦!

我國將每年4月的最後一周

定為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

2018年是第16個全國

《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

那職業病預防的相關知識您瞭解嗎?

今天團團就帶大家一起來學習!

什麼是職業病?

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 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毒物、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國法定職業病共10類132種。

職業病有哪些特點?

1.接觸職業病危害人數多, 患病數量大;

2.職業病危害分佈行業廣, 中小企業危害嚴重;

3.職業性危害流動性大、危害轉移嚴重;

4.職業病具有隱匿性、遲發性特點, 危害往往容易被忽視;

5.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 影響長遠。

職業病有哪些危害?

1

健康損害:

工作場所中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時, 可影響到作業者的健康, 嚴重者會導致職業病, 其中部分職業病是不可治癒的。 比如號稱“慢性肺癌”的塵肺病, 一旦得病則終身患病。

2

影響勞動能力:

職業病會嚴重影響患者的一般工作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例如, 塵肺病人功能嚴重受損, 生活自理能力下降, 無法正常工作。

3

遠期危害:

某些職業病危害因素可侵害人體的生殖系統, 可能引起生殖細胞發生突變, 影響後代繁衍。

4

影響勞動者家庭收入:

不僅職業病患者無法工作, 而且很多慢性職業病往往需要終身治療, 昂貴的治療和康復費用給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負擔。

職業病病人依法享有什麼待遇 ?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 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 應當調離原崗位, 並妥善安置。 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 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 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 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

依照有關民事法律, 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 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 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 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該用人單位承擔。 職業病病人變動工作單位, 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變。

職業病並不可怕,

只要瞭解它, 防治它,

那麼我們就可以對

它大聲的說“NO”。

往期回顧

□本期編輯:團團菌

□來源:綜合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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