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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藥監局發佈生食海產品安全消費提示

孫淵 本報記者 常青

生食海產品屬於高風險食品, 食用不當易引起中毒。 為有效預防因生食海產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 市食藥監局提醒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生食海產品必須取得“生食類食品制售”的許可項目, 且具備專門加工製作的場所和工具。 中小學校食堂禁止加工制售生食海產品。 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 大型聚餐、旅遊團餐時儘量不要選擇進食生食海產品類食物, 生食海產品要注意餐飲安全。

市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 生食海產品前首先要查看該餐飲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經營範圍”是否標注“含生食類食品制售”的項目。

餐飲服務單位如未取得該許可項目而從事生食類食品制售的屬於超範圍經營。 在不符合食品加工製作要求的操作環境下製作生食類食品, 極易導致由副溶血弧菌等細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用餐時消費者要注意辨別食物的新鮮度。 首先, 要觀察食物是否存在明顯的腐敗變質或感官異常。 其次, 可通過觀察食物色澤是否正常, 通過按壓觀察食物是否具有彈性, 進一步判斷食材是否新鮮等。

消費者在外出就餐後一旦出現噁心、嘔吐、腹痛和腹瀉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狀時, 要及時到醫院就診, 同時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熱線12331, 並妥善保存消費憑證、就診記錄、化驗報告、剩餘食品、嘔吐物等相關證據,

避免因錯過最佳調查時機和無證據而導致食物中毒無法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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