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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辦發〔201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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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縣政府各部門, 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 現將《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 請結合實際, 認真組織實施。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10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2017年春節期間

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6〕274號)等檔精神要求,

結合我縣工作實際,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縣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 重大危險源和零售網點、燃放點安全, 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爆炸、亡人事故, 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確保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的工作目標。

二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 由縣公安局牽頭, 縣安監局、縣供銷聯社、縣工商局等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 做好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層面設立2017年春節期間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燃放辦)在縣公安局,

從縣交委、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供銷合作社、縣工商局、中和街道、烏楊街道、平凱街道等單位抽調專人到縣燃放辦集中辦公, 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燃放辦職責。

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採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落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鄉鎮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各街道、鄉鎮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 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分管安全的領導具體負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關工作人員和村居幹部切實履行職責, 組織本轄區重點目標、單位的巡邏防範工作, 確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有關部門職責。

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和工作職責分工, 有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 相互配合, 形成合力、齊抓共管, 確保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開展危險性廢棄物銷毀處置工作。

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 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 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餘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站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 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

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供銷聯社:負責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品質關, 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縣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品質的監督檢查, 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縣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品質的監督管理, 做好對煙花爆竹產品品質的抽查, 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縣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商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相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燃放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禁放限放工作宣傳;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稚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城鄉建委:負責對全縣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燃放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縣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縣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消防大隊:負責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品質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縣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措施

當前,煙花爆竹已進入銷售旺季,各鄉鎮(街道)、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突出重點環節,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一)強化監管,規範經營。有關街道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轉型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和工作措施,確保轉型工作穩定、有序推進。安監部門要落實人員,強化轉型企業停產期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監管,嚴禁其擅自恢復生產或在縣外貼牌生產後流入市場。供銷、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於2017年1月5日前完成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零售網點的煙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監部門在許可時決定。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及本縣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各鄉鎮(街道)要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閒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交通部門要採取“點上查”、“線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運輸盤查力度,有效堵塞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管道。

(三)組織排查,消除隱患。2017年春節前,各鄉鎮(街道)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排查本地區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城市地下管線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區居民樓、物業社區化糞池。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根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城城區禁放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各部門要嚴格按照通告的有關規定執行。

1.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中和街道的東風社區,七星社區,解放社區,建設社區,朝陽社區,石蓮社區,丹鳳社區,鳳凰社區,山腳社區,官湖社區,迎鳳社區,新齊社區;烏楊街道的郭園社區,烏楊社區,天橋社區,流秀橋社區,河港社區;平凱街道的護國社區,鳳棲社區,平建社區,武營社區,官舟社區下壩組。

2.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縣級機關及各部門辦公場所;車站、商場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加油(氣)站、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倉庫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周邊100米範圍內;醫院、幼稚園、福利院等;學校的教學、辦公場所。

3.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從 2017年 1月23日(農曆2016年臘月26日)至 2017年2月11日(農曆2017年正月 15 日),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我縣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任何時候一律禁止燃放任何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14 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五)強化巡邏防控,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鄉鎮(街道)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要時段,要組織機關幹部、社區志願者和村(居)民委員會、內保單位治保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開展街面、社區、大院的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社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17年1月23日至2月11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社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縣公安消防大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縣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患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如遇空氣重度污染極端天氣,縣環保局要及時預警,縣安監局、縣供銷聯社立即組織停止銷售及配送煙花爆竹,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四、工作要求

歲末年初是各類事故易發高發期,各鄉鎮(街道)、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要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以打非治違為抓手,隱患排查整治為牽引,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三)暢通資訊,及時報送情況。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制定的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於2017年1月17日前和2017年2月15日前報送縣燃放辦。連絡人:劉曉暉;聯繫電話:13452278564;郵箱:[email protected]。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紀委,法院,檢察院,人武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發

縣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商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相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縣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燃放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禁放限放工作宣傳;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稚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城鄉建委:負責對全縣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燃放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縣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縣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消防大隊:負責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縣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品質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縣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措施

當前,煙花爆竹已進入銷售旺季,各鄉鎮(街道)、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突出重點環節,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一)強化監管,規範經營。有關街道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轉型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和工作措施,確保轉型工作穩定、有序推進。安監部門要落實人員,強化轉型企業停產期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監管,嚴禁其擅自恢復生產或在縣外貼牌生產後流入市場。供銷、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於2017年1月5日前完成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零售網點的煙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監部門在許可時決定。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及本縣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各鄉鎮(街道)要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閒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交通部門要採取“點上查”、“線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運輸盤查力度,有效堵塞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管道。

(三)組織排查,消除隱患。2017年春節前,各鄉鎮(街道)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排查本地區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城市地下管線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區居民樓、物業社區化糞池。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根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城城區禁放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各部門要嚴格按照通告的有關規定執行。

1.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中和街道的東風社區,七星社區,解放社區,建設社區,朝陽社區,石蓮社區,丹鳳社區,鳳凰社區,山腳社區,官湖社區,迎鳳社區,新齊社區;烏楊街道的郭園社區,烏楊社區,天橋社區,流秀橋社區,河港社區;平凱街道的護國社區,鳳棲社區,平建社區,武營社區,官舟社區下壩組。

2.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縣級機關及各部門辦公場所;車站、商場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加油(氣)站、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倉庫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周邊100米範圍內;醫院、幼稚園、福利院等;學校的教學、辦公場所。

3.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從 2017年 1月23日(農曆2016年臘月26日)至 2017年2月11日(農曆2017年正月 15 日),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我縣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任何時候一律禁止燃放任何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14 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五)強化巡邏防控,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鄉鎮(街道)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要時段,要組織機關幹部、社區志願者和村(居)民委員會、內保單位治保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開展街面、社區、大院的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社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17年1月23日至2月11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社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縣公安消防大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縣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患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如遇空氣重度污染極端天氣,縣環保局要及時預警,縣安監局、縣供銷聯社立即組織停止銷售及配送煙花爆竹,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四、工作要求

歲末年初是各類事故易發高發期,各鄉鎮(街道)、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要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以打非治違為抓手,隱患排查整治為牽引,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三)暢通資訊,及時報送情況。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制定的2017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於2017年1月17日前和2017年2月15日前報送縣燃放辦。連絡人:劉曉暉;聯繫電話:13452278564;郵箱:[email protected]。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紀委,法院,檢察院,人武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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