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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重拳整治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網格化摸底和學生全面普查登記

圖片來源於攝圖網

芥末堆4月28日訊, 今日, 浙江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建設廳和省工商局聯合發佈《浙江省開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簡稱《方案》),

對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提出具體規範和整治標準。

《方案》提出, 此次專項行動的第一任務是深度排查(2018年6月初前完成)。 通過健全發現機制, 發揮教育主管部門、鄉鎮(街道)和學校的主體作用, 開展網格化摸底和學生全面普查登記。 具體排查如下:

查清培訓機構重大安全隱患情況。 重點排查培訓機構內消防隱患、食品安全(有餐飲服務的機構)、接送車等問題。

查清無證(指辦學許可證)無照(指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非法開展培訓的機構、無證有照非法開展教育培訓的機構情況。

查清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查清校外培訓機構有無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重點時段為招生前後。 同時查明培訓機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舉辦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等與升學或考試相關的學科及其延伸類競賽活動或等級測試等變相競賽活動的情況。

查清文化課程類培訓機構內專任教師持有教師資格證情況、專兼職教師情況。 重點查明中小學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上課的情況。

調查在校中小學生報班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

此次專項行動第二階段的任務是全面整改(2018年12月初前完成)。 在各市、縣(市、區)全面排查的基礎上, 將制定培訓和機構整治方案, 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

對存在問題的培訓機構與進行分類梳理, 集中整治。 具體規範如下:

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資質, 對硬體不達標的, 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衛生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堅決予以關停。

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 對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招生掛鉤、超綱教學、違規舉辦競賽活動等違規行為, 將採取加強資訊披露、校內外聯動、設立舉報電話信箱等多種手段, 完善發現機制, 一經查實的, 一律依法嚴肅處理, 絕不姑息。

規範在職中小學教師課外兼職行為, 對在職中小學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授課的, 一經查實, 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並對學校、個人評優評先“一票否決”。

各地要建立巡查動態發現機制和群眾舉報機制, 堅決杜絕中小學校、教師和培訓機構的利益聯繫,

切實斬斷各種利益鏈。

加大資訊披露力度, 向社會公佈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黑白名單”, 引導家長學生理性選擇。 對於查處的培訓機構或中小學校、教師等問題, 也要加大披露和公開力度, 起到警示和震懾作用。

此外, 《方案》要求, 各地要建立並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的培訓機構綜合監管機制。 建立完善巡查發現機制、群眾反映情況機制、歸口管理和分派機制、監督執法機制。 同時加強對校內師生及家長的教育宣傳, 通過《告家長書》等形式, 引導家長客觀理性看待校外培訓, 提醒家長關注子女的校外培訓安全, 遠離非法教育培訓機構, 切實維護學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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