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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讓籃協和耐克同時讓步的中國球員,為尊嚴回絕耐克億元合同

北京奧運會期間, 耐克作為中國男籃主贊助商, 將男籃穿鞋權簽了下來。 同時, 要求全員必須穿著耐克球鞋上場。 而大姚當時已經簽約了銳步,

成為銳步旗下的球星。 於是姚明就得維護自己的權益, 拒絕了穿著耐克。

作為當年的中國男籃的核心力量, 頂樑柱球員, 國內籃壇的一哥。 大姚的權威可是誰也惹不起的。

之後, 籃協考慮到家門口的奧運會沒了姚明, 將無從打起;耐克也考慮到, 沒了姚明的男籃, 將缺少曝光度後。 籃協與耐克同時選擇了向姚明“妥協”, 默認姚明穿著銳步球鞋上場打球。 中國球員讓美國耐克和中國籃協同時讓步這事, 迄今為止, 僅此一人!

姚明拒絕穿耐克還有另一個歷史原因——曾經不被耐克所尊重。

而為何會說到姚明為了尊嚴呢?

早在2003年黃金一代不如聯盟之時, 姚明與耐克的4年20萬美金合約也在此時到期了。

之後, 耐克並沒有選擇與姚明進行需要, 而是優先選擇了剛剛成為為新秀狀元的詹姆斯, 並為後者開出7年9000萬的耐克。 之後, 才為姚明提供了一份4年160萬的合同。

在接到這份報價之後, 姚明頓時感覺到自己不被耐克所尊重。 從而選擇了告別耐克, 就在此時, 銳步趁虛而入, 為大姚送上了一份7年5000萬的合同。 此時, 耐克後悔不已, 改口加價到了7年1.2億, 但為時已晚。 姚明已經不再考慮耐克, 置億元合約如廢紙, 堅持與銳步簽約。

在此事之後, 大姚說了這樣一句話:“你可以少給我錢, 但是你必須誠實地面對我。 這不是錢的事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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