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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按3類地區劃定酒店餐飲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原標題:3類地區劃定3檔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2018-2019年全省酒店餐飲行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4月26日在海口簽訂。 該合同按照不同地區、工種, 在海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基礎上, 約定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覆蓋全省19個市縣近3.78萬家酒店餐飲企業, 惠及行業內40多萬名職工。

據瞭解, 酒店餐飲行業員工流動性大, 海南省酒店餐飲行業在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之前, 員工流失率一般在15%左右, 淡季時缺工10%-15%, 旺季時則達到15%-30%, 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之後, 促進了企業用工規範有序, 員工流失率穩定在8%左右。

合同簽訂儀式上, 省酒店與餐飲工會聯合會代表職工方分別與企業方代表單位在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書上簽字。

今年, 海南省酒店餐飲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一類地區(海口、三亞)1898元;二類地區(瓊海、儋州)1808元;三類地區(文昌、五指山等市縣)1665元。 此次簽訂的工資集體專項合同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在海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基礎上, 按地區類別分別增長33%、36%、30%。 同時, 合同還規定了酒店餐飲企業十大工種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不能低於該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據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工會聯合會主席陳恒介紹, 今年海南省酒店餐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 是按三類地區、三個檔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並將以往工資集體協商合同時效從一年延長為兩年, 以鞏固工資集體協商成效。

從2011年至今, 海南省酒店餐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共簽訂過5次協議, 從2011年覆蓋3494家酒店餐飲企業、惠及行業內16.5萬名職工, 到2016年覆蓋8650家酒店餐飲企業、惠及行業內30余萬名職工, 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不斷推進, 有效推動了海南省酒店餐飲業的健康發展。

省總工會黨組書記王全表示, 推行工資集體協商, 有利於推動海南省酒店與餐飲企業形成公正合理的分配機制, 建立適應海南新一輪改革開放要求的海南省酒店餐飲企業工資分配共決機制和調整機制, 依法保障職工參與工資分配和獲得合理勞動報酬的權益, 實現勞動關係多方互利共贏。

酒店餐飲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

一類地區(海口、三亞)

1898元

二類地區(瓊海、儋州)

1808元

三類地區(文昌、五指山等市縣)

16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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