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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法院震懾“老賴”,一起道交事故賠償案得以化解

4月28日下午, 郎溪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賠償執行案。

2016年5月5日上午9時20分許, 張某駕駛電動三輪車, 因觀察疏忽、操作不當, 與楊某發生碰撞, 造成楊某顱腦損傷九級傷殘、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法院經依法審理, 判決張某賠償楊某各項損失合計11.5萬餘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 執行幹警未發現張某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 多次到其住所地也未找到人。 經走訪, 瞭解到張某離異後, 靠在路邊賣水果維生, 無固定場所。 楊某因自己傷殘, 張某未支付賠償款, 情緒很大, 多次到法院要求加大執行力度。

執行幹警經多方查找, 終於在4月28日找到張某帶到法院, 耐心做思想工作, 讓其換位思考, 要求其積極履行賠償義務, 減少雙方對立情緒, 並告知其若拒不履行義務, 將被予以司法拘留等法律後果。

眼看就要被司法拘留, 張某態度轉變了, 同意與申請人好好協商。 雙方穩定了情緒後, 坐下來就分期履行的金額、時間進行了協商, 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一起原本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矛盾尖銳的“骨頭案”得以化解。 (夏小兵 趙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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