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深圳交警召開大氣污染防治之“異地及高排貨車限行工作座談會”, 公佈了異地及高排放柴油貨車的治理及限行辦法。
本限行辦法涉及約12.9萬輛深圳牌照國Ⅲ柴油貨車, 採用單雙號的限行方式, 限行時段為每天7:00-24:00, 限行區域包括全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
其中, 車輛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對應的日曆日期“單號單日, 雙號雙日”行駛的方式, 即車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1/3/5/7/9的可以在單日限行時段通行, 為0/2/4/6/8的可以在雙日限行時段通行。 本辦法自2018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對於約10萬輛的異地牌照貨車, 則採用全號段限行方式, 限行時段為每天7:00-24:00, 限行區域包括全市道路(除高速公路及深圳機場、東西部港口和海吉星農批市場與高速公路接駁線以外)。
此前, 深圳市委市政府出臺了《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