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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控煙條例的十大“硬傷”

文|楊傑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研究員

最近, 杭州市對《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進行修改, 擬刪除此前徵求意見稿中受到外界褒揚的“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全面禁煙”, 並允許室內可以設置吸煙區等。

本文重點分析了《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改草案)》的不足之處, 希望各界能夠引以為戒, 也希望能夠作為杭州市對草案進一步修改的參考。

硬傷一:禁煙範圍沒有進步, 與《公約》要求嚴重不符。

與8年前相比, 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煙沒有進步。 與已經立法的20個較大城市控煙法規比較,

處於後五分之一的地位, 與杭州市的社會、經濟、文化、健康發展的理念嚴重不符。

硬傷二:與上位法有衝突, 會導致落實不力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營業區域允許設置吸煙室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衝突。

硬傷三:與“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的理念不符

“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明確指出, 全面推進控煙履約, 加大控煙力度, 積極推進無煙環境建設, 強化公共場所控煙監督執法。 推進公共場所禁煙工作, 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 領導幹部要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 把黨政機關建成無煙機關。 而該條例對大部分公共場所和政府辦公場所都沒有規定全面禁煙, 與“健康中國戰略”的理念嚴重不符。

硬傷四:與“兩辦通知”精神不符

政府辦公樓及辦公場所室內環境沒有全面禁煙與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的精神不符。

硬傷五:醫院是否全面禁煙值得商榷

條例規定“醫療機構的醫療活動場所”室內環境禁止吸煙, 是否包括了全部的醫療衛生機構值得商榷。 該條款也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控煙履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相違背。

硬傷六:與學校的控煙整體行動衝突

學校沒有全面禁煙與“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衝突。

硬傷七:控煙主管部門統籌協調能力不強

衛生行政部門作為控煙工作的主管部門, 在法規生效後, 協調多部門執法和開展相應的工作將面臨巨大的考驗。

硬傷八:吸煙區和非吸煙區如何有效隔離?

現有技術條件下, 還沒有使吸煙區和非吸煙區有效隔離的技術。 下一步實施時, 執法部門如何開展執法工作將會面臨巨大挑戰。

硬傷九:監管職責不明

採用多部門的控煙監管模式, 但是沒有明確各部門的職責, 將會導致“九龍治水”、各自為政、推脫責任等後果。

硬傷十:對公眾的意見完全不採納, 公眾的依從性會受到影響

《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改草案)》與前一段時間的徵求意見稿相差甚遠, 是公眾的意見?還是政策決策者受到某些影響的結果?對公眾的意見不遵從,

公眾也會對該條例不依從, 最終會導致該條例的法律效力大打折扣, 法律的生命力也會大大的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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