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韶關市公安局湞江分局交警大隊一中隊巡邏人員在執勤巡邏中發現, 一輛白色小轎車斜停在道路中間, 車身佔據了整條中心車道。 然而, 令執勤民警驚訝的是車上卻空無一人, 車輛也沒有打開雙閃燈, 車輛周圍也未放置警示標誌。
通過查看監控, 民警發現該車輛駕駛員按要求將車輛停好離開後不久, 車輛便開始自行向前移動, 隨後, 向中心車道駛去, 最後在中心車道慢慢停下。
最後執勤民警立即對路段做好警戒、疏散措施, 當即通知車主到現場將車輛駛離。
停車沒有拉好手刹, 車子溜走嚇到人不說, 還容易造成事故。
忘記做這個動作, 還曾經發生過悲劇↓
(1)停車後必須拉緊手刹
汽車停穩之後第一時間要拉緊手刹, 防止溜車。 因為不把手刹造成的溜車撞車事故中, 輕則撞車撞牆、重則車毀人亡。
(2)停車儘量遠離斜坡
為了防止溜車, 我們停車儘量不要選擇斜坡的位置, 儘量選擇平坦的路段和停車位。
(3)在斜坡可以帶擋停車
手動擋車輛停車時,
(4)停車後在輪子下墊磚頭等阻擋物
在陡坡處停車時, 如果擔心車輛停不穩, 還有一個方法, 可以在車輪下墊上磚頭等阻擋物, 利用增大摩擦力的方法防止車輛意外溜車。
希望各位司機引以為鑒, 不要做“大頭蝦”了!
責編|悠悠
校對|圓圓
終審|可哥可
來源|平安韶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