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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內鄉鎮新增財力全部留給鄉鎮

4月26日, 大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 大連市財政局副局長張威介紹了本市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有關情況。 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意義在於, 擴大鄉鎮財政自主權, 從今年起, 三年內, 鄉鎮新增財力全部留給鄉鎮。 目前, 本市各縣區全部設立了國庫, 縣鄉財政已全部實現“分灶吃飯”。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要求, 市財政局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旨在擴大鄉鎮財政自主權。 以預算法為遵循, 以分稅制體制為基礎,

堅持財權和事權相匹配, 合理劃分鄉鎮收入範圍, 適度向基層傾斜收入和財力;科學界定縣、鄉事權和支出責任, 因地制宜實施“統分結合”“分灶吃飯”, 進一步理順縣級和鄉鎮財政分配關係, 充分調動鄉鎮當家理財、發展經濟、培植財源、招商引資、組織收入的積極性, 激發鄉鎮自我發展動力。 《意見》指出, 要科學界定縣鄉事權範圍和支出責任, 按照行政效能和規範高效運行要求, 適度上移縣級支出責任, 體現對鄉鎮的政策傾斜。 為確保政策連續性和新體制的良性運行, 原則上鄉鎮教師人員工資劃入縣財政支出予以保障。 縣級政府應強化統籌所轄鄉鎮協調發展職責, 統籌各類資源, 加大對鄉鎮特別是困難鄉鎮財力等補助,
縮小區域差距, 減輕鄉鎮政府財政負擔, 確保區域均衡發展。

同時, 按照收入和財力向鄉鎮傾斜、確保鄉鎮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原則, 合理劃分縣鄉政府的財政收入, 進一步理順縣級和鄉鎮收入分配關係;對適宜留在鄉鎮征管的財政收入專案要全額留在鄉鎮, 作為鄉鎮的固定收入;對於縣鄉的共用收入, 要加大鄉鎮的分成比例。 增強鄉鎮財政實力, 自2018年起, 三年內增量財力全部返還鄉鎮, 推進鄉鎮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提升鄉鎮工資發放、機構運轉、社保繳費等基本保障能力。

此外, 《意見》表明, 要對水源地鄉鎮給予政策傾斜, 鼓勵其發展旅遊業和現代服務業, 新增企業實現的稅收全部留給水源地鄉鎮。 鼓勵鄉鎮招商引資上項目,

對鄉鎮招商引資企業入駐鄉鎮外縣級以上工業園區的, 依據“飛地經濟”稅收管理, 實現的財政收入原則上大部分給予鄉鎮分成。

截至4月25日, 瓦房店市、普蘭店區、莊河市、長海縣全部按要求制定出臺了本地區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具體實施意見。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齊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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