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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8月底前將掛牌運行

中青線上北京4月27日電 今天下午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學表示, 上海是中央確定並支持建設的國際金融中心, 轄區內金融機構數量多、外資金融機構占比大、金融要素市場齊全、金融市場交易額巨大。 近年來, 上海市各級法院涉金融案件數量迅速增長, 2013年到2017年平均每年增長51%, 去年受理一審金融民事案件達到17.9萬件。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八個基層法院都設有金融審判庭,

其他法院也設立了專門的金融案件合議庭, 從事金融審判的專業法官有124人, 具有良好的金融審判人才基礎和比較豐富的金融審判經驗。

近年來上海法院審理了一大批新型、疑難、複雜的金融案件, 比如全球首例“高頻交易”案, 也就是伊思頓公司操縱期貨市場案, 全國首例跨市場金融衍生品內幕交易案, 也就是光大證券“烏龍指”系列案, 還有全國首例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支援證券投資者起訴案等。 因此, 按照先行先試的要求選擇在上海探索設立金融法院。

林文學表示, 設立上海金融法院, 對金融案件實行集中管轄, 有利於進一步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準, 統一裁判標準, 促進法律統一適用, 提升金融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

有利於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權威的金融審判體系, 有利於為金融工作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也有利於服務保障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和建設。

林文學介紹說, 根據中央通過的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後, 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同中央有關部門及上海市做好金融法院的籌備工作, 今年8月底前完成上海金融法院的具體組建和正式掛牌工作。

為確保上海金融法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將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司法解釋, 明確上海金融法院的案件受理範圍。

二是指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為上海金融法院選優配強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 同時將按照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 在上海金融法院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 規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 實行法官員額制, 精幹內設機構, 推行扁平化管理, 提高工作質效。

三是建立金融審判專家輔助制度, 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機制和智庫建設, 探索設立中國法院金融審判國際交流上海基地, 推動金融法治理論和金融審判實踐的深度融合, 推動境內外金融審判經驗的廣泛交流, 提升金融審判的專業化水準。

四是擴大上海金融法院與金融監管部門、金融行業調解組織、仲裁機構的交流與合作, 創新糾紛化解工作機制, 完善調解結果的司法確認和執行機制,

建立完善系統化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五是加大金融案件大資料資源庫和金融風險防範資訊共用機制建設, 推動大資料、人工智慧等現代科技在金融審判實踐中的深度運用, 為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預警和重大決策提供資訊支援。

責編: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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