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28日從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瞭解到, 2018年將在全國範圍開展中小學生欺淩防治落實年行動, 各教育部門要明確學生欺淩防治工作機構和防治工作負責人, 學校要成立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 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淩專題教育。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中小學生欺淩防治落實年行動的通知》提出, 各教育部門要明確學生欺淩防治工作機構, 明確學生欺淩防治工作負責人和連絡人, 制定學生欺淩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公開學生欺淩防治工作資訊。
通知要求, 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淩專題教育, 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普及防治學生欺淩知識和反欺淩技能。 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淩專項調查, 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淩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淩事件。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對全國學生欺淩事件開展輿情監測,